急轉!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員,須集中隔離不少於14天

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明確境外抵(返)南人員

有關防疫事項的公告

(第16號)


為做好境外抵(返)南人員管理服務,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在嚴格執行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境外抵(返)南人員有關防疫要求的公告》(第15號)的基礎上,現就進一步明確境外抵(返)南人員有關防疫事項公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員入南後,須按相關規定接受不少於14天的集中隔離。


二、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員入南後,在市外已接受14天集中隔離並無異常者,需經本人申報登記、提供證明材料並作出承諾後,不再採取集中隔離措施;在市外已接受集中隔離但未滿14天的,繼續接受集中隔離

補滿不少於14天。所有境外抵(返)南集中隔離人員在解除隔離前,全部進行相關醫學檢測檢查,並根據結果確定是否解除隔離。


三、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員入南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由患者個人承擔。參加了商業保險的,按保險合同執行。經認定的困難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救助。集中隔離人員費用個人自理。


四、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員入南後,應如實申報境外旅居史、健康狀況和有無傳染病接觸史,對拒不配合或故意隱瞞以及虛假填報,造成疫情傳播或有引起傳播嚴重危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五、仍在境外的我市公民,需密切關注外交部和駐外使領館發佈的官方提醒,避免非必要的國際旅行,遵從世界衛生組織和專家建議,遵守所在國疫情防控措施,減少移動,加強防護。先期已訂好回國機票的我市公民,建議密切關注國際航班情況和有關國家入出境管制措施,避免影響行程。如遇緊急情況,請與我國外交部或中國駐外使領館聯繫,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熱線(24小時):0086—10—12308,0086—10—59913991。


六、我市市縣兩級公安、衛健、經合外事、疾控部門將及時提供涉外疫情防控政策諮詢服務(聯繫人及聯繫電話附後),歡迎致電諮詢。


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6日


全市涉外防控政策諮詢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急轉!所有境外抵(返)南人員,須集中隔離不少於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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