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規模企業採購,企業有什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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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你的描述,從小規模企業採購與從一般納稅人採購,稅前成交價格一樣,這樣的話從如果從小規模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企業採購與從普通企業採購一樣,沒有任何損失。

增值稅是價外稅。以不含稅價成交,稅金事實上由購買方承擔,貌似3%的進項稅有點低,事實上對於購買方而言,與從普通企業取得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結果是一樣的,因為稅金是由購買方承擔的。

舉例:採購不含稅價為100萬元的商品,同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從小規模企業採購需支付103萬元,從一般納稅人採購需支付113萬元。前者進項稅額為3萬元,而後者進項稅額為13萬元,表面上看多了10萬元,事實上多出的10萬元是由購買者自己承擔的。購買方在將商品售出之後計算實際應納增稅時,其實際負擔的增值稅沒有發生任何變化。

正是基於上述原理,我們經常建議客戶在簽訂合同時,以不含稅價作為合同成交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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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稅收上的損失:

小規模納稅人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就算去稅務局代開,稅點也只能是3%,而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計算方式是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如果進項發票稅率比較低,我們需要繳納的增值稅就會增加。

以製造行業一般納稅人為例,製造業增值稅稅率為13%,如果當月銷售收入100萬元,增值稅銷項稅額13萬元,購買原材料60萬元,如果賣方是一般納稅人,將取得增值稅進項專用發票7.8萬元的進項稅。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只有1.8萬元的進項稅。那麼如果從一般納稅人那裡購買,所交增值稅=13-7.8=5.2萬元,從小規模納稅人那裡購買,所交增值稅=13-1.8=11.2萬元,從小規模那裡購買原材料將多繳納6萬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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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粗略的思維,損失7.5折的增值稅稅差。

但實際的損失需要根據採購價精準計算。

從理論上講,小規模處採購價款應該低於一般納稅人處。

如果採購價相同,假設10元稅差,

多交增值稅10元,少交企業所得稅2.5元,損失7.5元。

僅供理解,不夠精確!


簡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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