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如何讓消費券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近期,濟南、南京等多個地方推出了力度空前的消費券方案,金額從幾千萬元到上億元不等。此舉著眼當下,從需求管理入手,通過增加民眾購買力來提振消費,這種探索的勇氣值得肯定。但相較於我國去年已超過41萬億元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體量,發放這些消費券可否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關鍵還要看發放消費券能否兼顧當前與長遠,能否充分把握好“時度效”,能否做到科學決策,合理設定發放規模、使用期限和側重範圍等。

消費券就是可以用來購買消費品,但不能兌換成現金的票證。企業發放消費券相對普遍,被認為是一種擴大市場的促銷手段。在日常情況下,政府發放消費券,不僅會直接影響人們的消費行為,也會對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產生影響,所以並不經常應用於政策層面。但在非常時期,消費券可以發揮獨特作用,帶動宏觀經濟鏈條加快運轉、正向循環。國內外已有較多實踐經驗,印證消費券所具有的短期“療效”:有助於擴大需求,帶動生產端的回暖,從而穩定就業,居民收入也會隨之增加,再傳導回居民消費,使其獲得更堅實的基礎。

正因為消費券有助於重燃消費熱情但又是一項短期政策舉措,使用時要特別注重時機和影響,力求做到定向實施、精準投放。只有關注到不同行業、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區的切實需要,才能既把被抑制、被凍結的消費釋放出來,又不過度透支未來。

從行業看,要雪中送炭,激發潛力。以餐飲、文娛、旅遊和實體商業超市等為代表的線下服務和零售消費,在疫情防控期間遭受較大沖擊。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在低風險地區開啟消費券的發放,有望振奮因疫情被冰凍的城市服務業。針對受疫情影響而明顯被抑制的家電、家居、汽車等耐用品消費需求,也可運用消費券、消費補貼或折扣等形式,鼓勵線上線下聯動促銷,挖掘消費潛力。

從人群看,要靶嚮明確,扶弱濟貧。消費券政策能發揮一定的民生保障作用,可重點向困難人群、特殊人群的生活保障需求傾斜。江蘇南京近日宣佈的7大類消費券舉措中,就含有困難群眾消費券,目標對象包括城市低保邊緣戶、分散供養的孤兒及困境兒童等。

從地區看,要結合實際,量力而行。要不要跟進發放消費券,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地財政收支情況。這就要求各地方政府審慎評估自身財政承受能力,根據當地經濟恢復的實際需要,研究制訂相關決策部署,能發放的要科學合理安排發放金額,不能發放的也不宜盲目跟風。

此外,發放消費券的工作,既要財政專項資金向消費提振工作給予一定傾斜,也要從體制機制上做好實施評估,建立完善政策效果的評價指標體系。相關部門要積極跟蹤分析,支持地方結合自身實際有針對性地推出一批務實管用的政策措施,確保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群眾真正受益,把好事辦好。

總體來說,消費券能在短期內刺激經濟和提振市場信心。但從中長期視角看,要進一步穩定居民消費,充分發揮其對經濟發展的穩定器作用,仍須堅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直面深層次、結構性問題,進一步提升消費的內生動力。

何帆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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