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出台考核办法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戴上“紧箍咒”

近日,为有效激励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量和效率,城东区纪委印发《城东区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考核办法(试行)》,着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用好真评实考“指挥棒”。《考核办法》主要从协助推动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监督等11个重点方面开展日常考核。由区纪委常委带队,采用抽查、交叉查、季度查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对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基层纪检干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时刻绷紧履职尽责的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细落实。

树起激励激发“风向标”。 实行奖优罚劣的差别化考核,调动和激发纪(工)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意识,提高工作质效。激励基层纪检干部拿出奋勇争先的精气神,把工作落实在行动上,真正让干的多、干的快、干的好的干部得奖励,让干的少、干的慢、干得差的干部受到惩处,激发基层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使出追责问效“杀手锏”。将日常考核情况纳入年度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其主要负责人和纪检专干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推动工作不力、不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虚假资料应付欺瞒检查组等问题的,运用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出免职建议等方式严肃追究责任。通过把压力转换为动力,倒逼纪(工)委履职,切实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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