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警方與劫匪的槍戰中,平民撿到槍支將劫匪擊斃或者擊傷,算是犯罪嗎?

KevinM90


我是新僑聯委員,我來回答:

普通人遇到這樣的事情,首先選擇撤離,儘快撤離現場,減輕警方保護平民的負擔。一般人,只要不添亂,就是貢獻了。其次,有一定能力的人,或者沒有退路的人,可以選擇開火自衛。

不過,槍支使用很難很難。以常見的手槍為例,包括軍警,命中率也是催人淚下的。經常有人說:警察為什麼不打劫匪的手?這樣劫匪活了,人質也活了!我要告訴大家,對於一般軍警,命中都難,更不要說打手了!對於一般平民,哪怕有一定軍事基礎的軍迷,您在用槍時候,命中率也是不高的。以我們超大網來說,註冊幾百萬用戶的網站,玩槍好的軍迷也沒有多少人啊。

手槍的命中有效距離有多少?理論射程可以有25-50米,實戰一般不超過兩米,超過兩米,大部分人緊張、手抖、生疏,沒有辦法命中。就算是僥倖命中了,一定要多打兩槍。為什麼呢?因為您在電視上看到中槍就倒下的歹徒,是導演安排他倒下的。而事實上大部分手槍,殺傷力都很有限。中槍不一定就能瞬間失能,倒下。哪怕命中頭部,還能還擊呢。

別不信,在香港警魔徐志高案件中,徐志高主動襲警,開槍擊中警員曾國恆的頭部,曾國恆還能拔槍還擊,之後呼叫救援,收槍入袋,才不支倒地殉難。(向英勇專業的警察致敬!)可見,就是命中頭部,也不見得失能。

萬一您遇到了特殊情況,無路可逃,被迫還擊,只要有可能,一定要對著敵人多打幾發,哪怕對方已經倒地,也要補槍。

那麼回到本問答之初的法律問題:平民持槍還擊,合法嗎?對著倒地的匪徒開火,合法嗎?

新僑聯委員回答:萬幸,崑山龍哥被反殺案之後,兩高已經做出了司法解釋,擴大了公民自衛權!另外,還有一個更加現實的問題:您得活下來,才能談合法不合法。要是被歹徒殺死了,合法不合法,都和您無關了!哪怕為了活下來,對著倒地的匪徒開火,被法院判定不合法,新僑聯委員也會找匪徒倒地以後還擊的案例來支持你!

最簡單的回答是:一定要活下來,才能談合法不合法!


新僑聯員委


那你就等著坐牢吧。你沒有授權,也沒有執法權,你就是故殺人犯了。這不是我說的,是前幾年在中央臺的一檔節目中,一個叫什麼德 的一個法律“叫獸”說的。還說根本就沒有見義勇為,還說小偷進了你家,你也無權抓小偷。說的又是上述的道理。不過也別說,它講的也有道理,是吧。我也好奇的想問問這個“”叫獸”,如果它回家正好看到它老婆被奸,它是不是應該黙黙的在一邊看著,還不能嚇著別人,不然要賠償別人吧。


用戶3535922213529


在警方與劫匪的槍戰中撿到武器將劫匪擊斃或擊傷構成故意殺人罪。理由如下: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法律的規定實施了危害他人身體健康或剝奪他人生命行為的,構成犯罪。

第二,槍支彈藥屬於管制性器械,非法律規定授權的人員不得持有,非法持有即構成《刑法》規定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因此,公民不幸處於警方與劫匪交火的現場,最好的方法是第一時間安全撤離,更不要自作聰明的“見義勇為”。因為,普通人的身份註定與槍戰無緣,當然,具有特別身份的人除外(軍人、國家安全局人員、法警等)。

第三,持現場撿到的槍支射向劫匪,除觸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的罪名外,還觸犯了“故意殺人罪的罪名”。從犯罪構成來看,主觀方面,行為人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方面,行為人已著手實施了犯罪行為(射擊)。如果擊斃劫匪,則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擊傷劫匪,則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法律雖然鼓勵公民見義勇為,規定公民有協助公安司法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的義務,但請注意,是協助抓捕,並非可以使用槍支彈藥等管制性器械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或給他人的身體造成損傷。(法條的用詞特別的嚴謹)

綜上,在警方與劫匪的交火中使用撿到的武器向疑犯開火絕對構成犯罪,只不過法官在裁決時會根據具體情況來減輕對行為人的處罰。因此,在遇到此類事件時採用“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方為明智的選擇。


下乾上離


不能算犯罪!應當嘉獎,但不鼓勵!

對“濫用法律”,混淆視聽絕不能忍!

一、非法持有槍支罪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說非法持有槍支罪的,拿一下在手裡就是“持有”了?這樣的話,如果有人撿到槍送到公安局也算“非法持有”了唄。

題主這個是“想象”案例,有許多主客觀不明因素,一般情況下,面對劫匪,警方會第一時間,疏散群眾,也許會有群眾被困在現場(如果是之外的,那撿槍都是難題,更別說用了),可能被劫匪挾持,警方自然要解救人質,盡最大限度的保證人質的安全,那麼成為了劫匪人質的平民,還是持槍的劫匪(這裡搶戰理解為劫匪也有槍),生命安全受威脅,劫匪被逼到絕境也是窮兇極惡。

而且,在你沒有把握的時候,想想這個場景,冷汗都下來了,如果劫匪發現你拿槍了,你還是個沒摸過槍的,你覺得劫匪和你哪個動作更快,哪個更有準頭?

什麼是“犯罪”

簡單來講,犯罪,說的是做出危害社會的行為,觸犯《刑法》,做出應受刑事處罰的行為,同時《刑法》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所做行為的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的程度是區分違法和犯罪的界限。


胖乎律師


個人認為不算犯罪,應該算是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劫匪進行搶劫,本身是一種嚴重的暴力犯罪,當警察追捕的時候,又與警察發生了槍戰,這說明劫匪手中有槍,是多麼有恃無恐,像這樣的劫匪,每從一分鐘就多一份安全隱患,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甚至於警察的人生安全都受到了嚴重的威脅。

根據[刑法]第20條的規定,正當防衛就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他們利益或者自已的利益免受正在遭受的不支侵害而實施的一種行為,應為屬正當防衛,是不應當負刑事責任的。且該第3款也規定,對正在實施搶劫的犯罪分子實施正當防衛,既使造成不法侵害者死亡的也不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無論劫匪是傷害他們或者傷害自已,每一個都有權實施正當防衛,既使一槍將劫匪打死,也是一種正當防衛行為。


影視地域


可能會出現以下幾個情況:

1,無故撿拾槍支,持有槍支罪,判刑。

2,警察不能第一時間區分你是否是歹徒同夥,有可能被警察擊斃。

3,警察與歹徒交火非特殊情況不會擊斃歹徒,你非專業人員,只玩過CS,估計也不會用真槍,要是把歹徒擊斃了,不僅會斷了警察線索,還有可能犯謀殺罪,判無期徒刑。

4,要是歹徒打死你,國家最多給你一個見義勇為,你家裡人會罵你傻逼。

5,你的無知行為會給家裡親人帶來可能性的歹徒報復,如果是你打死的是墨西哥毒梟你全家將死無藏身之地,所以你的行為是愚蠢自大的行為。

6,綜上所述,你唯一正確的選擇是抱頭鼠竄。


消息可靠不可靠


警察和劫匪正在槍戰,你一個平民去撿槍是一件很危險的事。也許你槍還沒撿到手就會被警察當作劫匪擊斃。劫匪也會把你當作便衣警察向你射擊。這樣情況下你能活到接受審查就成了一件非常幸運的事了。如果你能活下來,還有非法持有槍支罪在等著你。何去何從,自已選擇吧。


龍王爺1952


動機和出發點是好的,可結果是不可想象的,事情的發展不是你所想,1,警察會考慮你拿槍的動機?懷疑你也是匪徒而將你擊斃2-匪徒會以為你是警察而向你開槍。3-你不是執法者,沒有權力使用槍支,4.匪徒被你擊斃的後果你無法解釋,如為什麼不打腿,而是直接打死。5.如果你沒打準,要是誤傷了他人,你就更講不清了。6.……總之很多事情是意想不到的。有個故事就是這樣的,監獄警察在下班途中,遇見街頭兩夥人鬥毆,獄警上前制止不住,遂掏槍準備鳴槍制止,哪知道槍響後子彈打到地面後反彈又將圍觀者打傷,傷者還是個殘疾人,更巧的是把瘸子的好腿打壞了。這可麻煩了,單位領導埋怨,傷者成天找要賠償,這個獄警連死的心都有了。


用戶9310693698480


我覺得算是犯罪吧!畢竟老百姓沒有權利使用槍支,而且還打死打傷壞人,壞人也要依法處理,老百姓是沒有資格的。


燦爛的太陽279


你是平民而已,你有什麼資格開槍,打死歹徒,歹徒不是人嗎?當心你犯了殺人罪,會受到嚴厲懲罰的。抓歹徒是警察的事情,你的責任是能走多遠走多遠,不要添亂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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