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法院巡回审判化解村民相邻纠纷

彭泽法院巡回审判化解村民相邻纠纷

布置简易法庭

彭泽法院巡回审判化解村民相邻纠纷

庭审现场

彭泽法院巡回审判化解村民相邻纠纷

休庭调解

彭泽法院巡回审判化解村民相邻纠纷

双方握手言和

彭泽法院网讯 3月23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定山法庭通过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同村村民间的相邻纠纷,在定山镇政府和东明村干部的支持配合下,当场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修复了村民关系。

王江(化名)与程俊(化名)均是定山镇东明村村民,二人所属不同的小组。程俊和同组的二十多户村民一同承包了本组的一口水塘用于养鱼。自2017年开始,因生产豆芽需要用水,王江在征得程俊所在小组组长及部分小组村民的同意后,在该水塘旁建造了一口水井。考虑到王江只是生产取水,程俊等人并未反对,双方一直相安无事。

受今年疫情影响,豆芽无法及时售出,王江想着自己平日生产剩余的豆芽也是被渔民买去投喂鱼苗,便未与村民商量,将部分豆芽倾倒在了鱼塘中。但是程俊等村民认为王江未与自己商量,擅自将自己的生产垃圾倾倒在鱼塘中,对鱼塘的水质及鱼塘内鱼苗造成了严重损害,遂要求王江将倾倒物捞出。王江未能及时找寻工具捞出,双方发生矛盾。在争执过程中,又由于双方未能控制好自身情绪,导致矛盾升级,最终为防止王江继续倾倒农产品,程俊拆除了水井上的部分砖石,对水井造成了一定的损坏,王江则一纸诉状将程俊告上了法院,要求程俊将水井恢复原状。

承办法官在接到诉状后前往涉案水塘查看了现场情况,并走访了水塘周围居住的部分村民。了解基本案情后,考虑到当事人的关系特殊又矛盾尖锐,且涉及到的是该村村民小组共有的水塘,简单判决很难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因此承办法官决定深入村组,于3月24日来到定山镇东明村,在村委会布置了简易的法庭,巡回开庭审理此案。

同时,承办法官联系了镇、村干部,希望镇政府、村委会、小组干部共同参与到案件纠纷的化解中。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无偿将鱼塘借出,另一方是想为鱼塘提供饲料,双方原本都无恶意,只是未能采取及时、温和的沟通方式,才导致产生误会,进而发生冲突。考虑到庭审时双方的情绪均比较激动,承办法官便同镇政府领导、村委会书记及小组队长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做双方调解工作,为双方当事人重新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江撤回了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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