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興和大隊進一步加強民警自身安全教育


為確保切實做好交警執勤執法安全防護工作,興和大隊積極採取措施加強民警、輔警自身安全教育,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民警、輔警自身安全。

一是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認識。大隊在日常工作中,教育民警、輔警在路面執勤時,佩帶執法記錄儀及必要的防護設備,堅決杜絕麻痺大意思想,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要求民警要樹立安全第一原則。

二是規範執勤執法,加強警車管理。上路執勤必須穿反光背心。警車定人定車管理,嚴禁非警務人員駕駛警車,嚴禁公車私用、警車外借和駕駛警車參加各種非警務活動,嚴禁酒後駕車。

三是強化後勤保障,落實安全防護裝備。大隊保持反光背心、反光警示標誌、照明燈具、錐筒等安全防護裝備的配備到位、使用正常。切實落實裝備保障,最大可能地保證民警自身安全。

四是強化督導檢查,確保防護措施落到實處。為切實將民警、輔警自身安全防護工作落到實處,大隊領導進一步加強督導檢查,在路面執勤執法檢查中,著重檢查民警各項防護裝備是否切實應用、是否按規範進行安全操作,督促民警、輔警養成良好的安全防護習慣,強化自身安全防範意識。

烏蘭察布:興和大隊進一步加強民警自身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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