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建立二审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把脉问诊”抓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为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高办案质效。近日,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开展了对2019年全市二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积极引导办案人员树立办“精品案”意识,努力减少后续重复办案环节的发生,有效降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中的案—件比,切实推动检察工作实现稳中求进、进中求新、新中求好。

  一、全面部署,建章立制。一是建立评查制度。制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对2019年二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将案件评查的范围、评查方式、结果反馈等流程确定下来,力求做到完整、规范、精细。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牵头组织,成立二审案件质量评查组,由刑检部门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两级院刑检部门部分员额检察官担任评查员,对市检察院受理的79件二审案件进行评查。二是明确案件质量评查重点。统一评查标准,明确评查要求,重点围绕实体方面定性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法定、酌定量刑情节该认定不认定等问题,程序方面针对法院审理程序违法该抗不抗及无管辖权办理案件,法律监督方面法院判决、裁定审查不严、不细等问题进行全面细致评查,同时就办案办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审查。三是加强评查结果综合分析研判。针对2019年市院受理的二审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对案件分布、案件罪名、案件判决情况、上诉案件改判、抗诉案件改判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深化评查层次,推动评查结果“精细化”,切实为加强基层院办案指引提供参考依据。

  二、督改一体,有效指引。一是构建评查结果异议机制。评查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评查意见,对案件承办人不认可的实体问题进行再评查,对于争议较大的案件,在评查组会议集体讨论后提出评查意见,确保案件评查的准确性。二是构建沟通反馈机制。评查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办案部门、承办人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成因,共同研商整改措施。三是通报共性问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研判的基础上,通过案件通报、个案指导等方式向相关院(部门)、承办人反馈评查情况和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针对问题突出的旗区院,要求上报专题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做到对标查、及时改、整改实。

  三、多措并举,常抓不懈。一是建立二审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深入查找办案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自我纠错,发挥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规范、监督、评价、指引作用,切实提高评查质效。二是提高对下指导水平。加强对下业务指导,通过办案团队分类指导基层院工作模式,以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不断提高指导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办案程序。三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对案件和案件承办人形成同步监管和事后督促、事中防错和事后纠错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办案监督新格局,进一步促进全市检察工作规范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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