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本报讯(实习记者周亚洁)3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禄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就我市实施《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调研。

陈军禄一行先后来到永昌县犬只收容留检所、永昌县城关镇兽医站、永昌县城管执法局、金川区犬只收容留检所、金川区宁远堡镇兽医站、新华路街道昌荣里党群服务中心等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条例》实施现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陈军禄指出,依法文明养犬事关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反映城市管理水平,相关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主动作为,发挥各自职能,加强部门协作,相互“借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执法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增强执法的刚性;要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不同内容的养犬管理宣传工作,基层政府要组织和发动社区广泛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便民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管理和服务相结合,探索推广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调动养犬人依法养犬的积极性;要加强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执法队伍开展宣传、教育、管理和执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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