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信,经理没有签字,所以总监也没有签字,可以直接去人力资源办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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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老杜


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信,经理没有签字,所以总监也没有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去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是不可以的。

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已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信,你的做法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但是,合法并不见得合情。

因为,你的辞职报告领导还没有同意签字,正常的离职流程还没有走完,直接到人力资源部门去办理离职不合乎情理,也是不现实的。

人力资源部门,是具体承办员工离职手续的职能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是在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符合公司工作流程的前提下进行的。你在经理、总监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门是不会办理的。

你若强行自离当然不违法,但对你不利。试问,没有公司的配合,你的社保关系怎么转移?当月的工资还要不要?公司真的给你较真起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理想的做法,还是要做通领导的工作,走完正常的离职流程为好。问题的关键是卡在了你经理那里,是经理他没有签字,所以总监也就没有签字。

要好好从经理那里找原因,是什么原因导致经理不同意签字的,要弄清楚、搞明白,想法做通经理的工作是关键。如果你辞职的态度坚决,好好和经理沟通,经理一般是不会为难你的。

如果经理仍不同意,可越级向总监请示汇报,希望得到总监的支持。如再不行,你那也就别勉强了,给人力资源部门打声招呼走人就是了。不过,前提是你要有已提前一个月给公司提交的辞职证明才行。一旦公司不给你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扣发工资等情况,就可以凭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维权。

总之,尽管已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信,在经理、总监都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是不可以的;还是协商好,履行完正常的离职手续再走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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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去人力资源部办离职的两个前提条件:第一,你提交的辞职信内容表述的是“离职通知”的意思,而不是“离职申请”;第二,你能够证明一个月前已将书面的辞职信送达给你的经理。

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你将会非常被动。

一、辞职信应该是“通知”,而不是“申请”,且不需要领导签字

辞职是你的权利,不需要领导签字,但你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方可离职。你提交的辞职信内容表述如果包含“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希望领导批准”等意思,那就表明你是在征求领导的意见,既然是征求意见,你的领导是可以不签字批准的,那你就不能离职,不论你提前了多少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我们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递交“离职通知书”,内容表述中不要出现任何“申请”、“请批准”、“请领导同意”等意思,你只需告知对方离开日期即可。

二、递交离职通知书需要留痕,以免领导不认

即使你提交的辞职信符合“通知书”的表述,但如果你没法证明你已经于30天前递交给了经理的话,也是无济于事,经理完全可以说他没收到你的辞职信,或者说你的时间还没到30天,再拖你几天。


这个时候,你应该能明白“做事要留痕”的重要性了吧!碰到不讲道义的人,你是说不清楚的,磨破嘴皮子也没用,一切得以书面证据为准。


所以,就你目前情况来说,你只能以协商的策略为主,而不能来硬的,因为你没有“依法”办事,虽然合情合理,但不合法,而职场上往往是不讲情理的。


三、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首选协商离职。态度温和的向经理说明目前情形,比如“已经和下家公司约定了XX月XX号入职”、“已经提前了30天跟您提交辞职信了,相信经理已经做好相应安排了”......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们的关系不那么糟糕的话,对方这时候可能会再留你几天时间做工作交接,还是会放你走的。那么,你的重点就是与他确定具体离职日期及工作交接对象。


当对方完全装作不知道你30天前递交过辞职信的事儿,那你要做好再留30天的准备。你接下来紧接着要做的就是:重新递交一份“离职通知书”,并确保经理收到,同时保留好证据。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拟一份有效的“离职通知书”

模板如下图:


2、线上和线下同步递交

用你本人的工作邮箱编辑好邮件,发送给经理,同时抄送总监和自己的私人邮箱。将“通知书”打印两份出来并签字,分别递交给经理和总监,递交的时候,手机开着录音,口头再说明一下:“我已经通过纸质和邮件的形式通知到公司,我将于30天后离开公司,请公司尽快安排人与我进行工作交接。”


四、尽快准备好工作交接清单

当通知的事情做好后,你的重点就是整理工作交接清单了,但是在你正式离开前你还应该继续开展你的工作,而且工作态度还要比以前更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博取经理的一丝“怜悯”,万一他良心发现了,提前安排人来和你交接,岂不是可以迅速办理,早点离开?


即便经理没有良心发现,你依然应该主动进行沟通争取,主动协商从来都不是坏事,相信经理迟早会被你攻陷。


同时,还要及时和下家单位进行协商,把目前的实际情况如实相告,争取得到时间上的宽限,记住,一定也要收到书面的回复,最好是重新发送offer或者在原有发offer的邮件基础上回复确认。


总结:

职场路途很凶险,套路满满,若想生存与发展,提升法律意识非常必要,可以让你少走很多弯路,避掉很多坑,当合法权益不被尊重的时候,只有法律才能帮到你。


关注@HR加鸡腿,你可以了解更多求职面试、劳动法规、职业规划等职场生存与发展的技能,我目前就职于A股上市互联网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HR加鸡腿


题主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信,因为经理没有签字,所以总监也没有签字,满一个月后能够直接去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吗?

的答案是:不能直接去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的。

这其实是劳动合同法本来就存在的一个BUG,因为我们提前一月提出辞职说明时,我们不清楚领导是如何想的,为能保证自己能够在一个月时间到期时,能够比较稳妥的办理辞职手续,题主还需要不停的跟进,自己的辞职领导是什么态度,后期工作如何交接等。

虽说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说明,但领导有可能不愿员工辞职或者其它原因,直接扣下员工的书面辞职资料,以没有收到或者刚收入为由,拒绝现在办理辞职手续的。

题主提交辞职信后就一直放任不管,因此对题主是否真正想辞职提出怀疑?

01.按职场正常的员工心态,当自己提交辞职信后,都会通过微信、QQ等向领导询问进展,是否批复等。当领导没有作出反应时,很多员工都会当面找到领导询问。但是在题主这里却没有,我就很怀疑题主是不是要离职,因为你所表现出来的做法,不是一位辞职人员的正常反应,题主难道对自己的辞职都这么不关心吗?

02.同时经理在接到自己的员工提出辞职信后,都会第一时间了解员工辞职原因,根据员工工作状态与重要程度进行挽留等,但题主经理为什么没有做出这一步呢,不符合正常职场管理。

针对题主问题,我想题主需要完成以下两点:

01.找到经理尽量友好协商,因为不排除经理将此事忘记了的原因,再次向经理说明自己面临的实际困难与需要离开的原因,请经理在辞职信上签字,然后依流程让总监签字同意后,再去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02.题主可以自己判断,领导为什么有意扣下辞职信,则分析经理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是新招聘的人还没有到岗,还是有意为难题主。

  • 如果是新招聘的人还没有到岗,可以同经理再次确认自己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愿意多给经理多少天时间,让经理马上备人进行工作交接。

  • 如果是经理有意为难题主,故意不签字,导致题主无法顺利的办理离职手续,则题主完全可以直接找到总监或者老板说明情况,说明自己提交辞职资料的时间,经理可能不批的原因,与现在就要离开的要求等。原则上公司都后都会找经理核对此事,最终还是会让题主顺利离开的,只是这个局最后可能有点僵。

综上所述: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一般在职场发生的机率很少,因为任何员工离职,作为部门经理都会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挽留,同时都会说明离职期间的工作安排,大约什么时候能够离开公等。出现题主所述此类问题,经理面对下属员工提出辞职,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复,明显不符合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精神,同时也侧面证明这家公司,在基层管理的确实不咋样,至少经理的没有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我持续为大家提供最新职场资讯。


阿良姜


你的问题很有代表性

对于合同期内解除,劳动法有两项规定,懒得摘抄法条了,大概其说一下: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这个还要看由谁提出,如果企业提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2、由劳动者提出,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

这里面的关键点在于,你书面提交的辞职信是怎么写的,如果是辞职申请,下面再客气一下,写上“望领导批准”之类的话,视为劳动者主动与企业协商,既然是协商,企业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你不能证明公司同意,协商解除就不成立,你不能擅自离职,否则视为违约,单位可以因为你擅自离职主张损失,要求你赔偿。

正确的方法是,标题“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本人某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特此通知。这就足够了,因为你是通知,符合第二种情况,只要坚持满一个月,收拾东西走人,单位无权不批。不安排人交接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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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下面这个问题圆满解决的话,你可以直接找人力资源办离职:

你一个月前交辞职信是否留下经理接收的时间证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转正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你是通过OA系统递交,或是邮件系统递交,并且对方明确已经收到。截图打印,然后去找HR。

2)如果你只是给经理书面递交,且没留下任何可以证明你的报告递交时间,那就很麻烦。

建议:

◈ 你直接去找经理,催促其签字,当然这个过程中,最好是把你什么时候递交的,今天是什么时间,都和经理做沟通,并且录音。如果经理批了,就按正常手续走。如果经理还是没批,拿上录音后直接去找HR。

◈ 录音千万不能给HR听,这是留给以后万一仲裁。

◈ 如果还不给你办的话,给公司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函》就可以自行离职了。

◈ 如果他们拖着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拿着录音和能搜集的证据(OA截图,邮件截图),去仲裁吧。

「预防」

千万要注意,如果你没有收集到辞职报告递交时间的证据的话,如果HR不给你办离职,那么你最好不要强行离开,否则有可能掉进旷工的坑!

关注@闻智彬彬,15年资深HR,10年企业高管,伴您职场价值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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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智彬彬


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信,无论经理和总监签字没签字,都是可以去人力资源办理离职的,但是有一个前提,你必须得证明你是在一个月前提交了辞职信。所以,最后的办法是在公司OA系统上提交,再给领导以邮件的形式发一封辞职信,这样留下证据就可以了。


想辞职,但是领导不同意,根据劳动法的流程来就行了。

  • 1、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公司不让员工辞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只要你是按照以上的流程来办事,到一个月后去人力资源办理离职走人就行。前段时间我一朋友刚离职,和你的情况有相似之处,我来给题主分析一下。

这位朋友是我男朋友的同学,他们两在同一部门,但是由于她女朋友的离职,他也在这个公司待不下去了,毕竟年轻人把感情看得还是蛮重的。所以他就决定辞职,他严格按照公司的辞职流程来。首先是给领导以邮件的形式发送了辞职信,然后去单独去办公室和领导聊。

领导不但没有同意这次辞职,而且还很生气。主要原因是这样的:因为他目前在工作上负责一个很重要的项目,该项目并没有完成,只做到了一半。领导觉得他很掉链子,做事情半途而废,并且他现在什么事情都没干成功就撂挑子走人,未免也有点说不过去,况且公司马上要找一位能胜任他岗位的人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

于是领导给他说,要求他干到年底,把这个项目干完再走也不完,或者说提前能干完再走也行。就因为这个事情,他和领导的关系搞得比较僵。不过现在来看,我的这位朋友也算是很争气,在一个月时间就把这个项目完成了,而且成果还非常优秀。在他走的前天晚上,部门还专门给他践行。


所以如鱼认为,在辞职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按照上述去做,到时间直接走人就行。但是我还是想给你一个衷心的提示,如果领导不让你辞职,说明他是真的很喜欢你,不舍得你走,证明你在他的眼中是有价值的,要不然也不会挽留。所以,最好能在走之前给领导交上一份满意的工作答卷,这样让你自己也心安,让领导也心安。

最好不要因为辞职的事情给领导闹起了矛盾,这样只有自己吃亏的。因为世界很大,圈子很小,早晚还会遇见。


我是@闫如鱼,职场小姑娘,欢迎关注我,见证职场小白的成长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闫如鱼


应该说,办理离职有一个前提:你的辞职信提前1个月递交是否有时间证据。如果有,你可以去办理离职。

所以,当员工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时,建议如下3个途径同时启用:1、书面递交辞职信;2、邮件发送辞职信,并抄送相关人员;3、微信或QQ沟通递交辞职信。

再补充一句,跟公司是否批准没有必然关系。


帮小白职场法律顾问


可以直接去办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企业同意的,只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只要你证明了企业已经在30天前收到了你的离职就可以了,如果企业不给你开离职证明和转移五险一金等,可以依法进行仲裁。


追星星的人15


严谨一些,只要在提交辞职报告时应该留下相关证据,时间到了就可以直接走人,单位要敢不给你离职手续,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从情理上讲,离职最好还是跟单位好合好散,反正都要走了,没必要弄的这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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