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至11月底,海南將在這些重點行業和場所試點“禁塑”

3月26日上午,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鄧小剛在省新聞辦發佈廳通報了海南省禁塑工作推進情況

4月至11月底,海南將在這些重點行業和場所試點“禁塑”

發佈會現場

2019年2月16日,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實施方案》,標誌著我省禁塑工作全面啟動,一年多以來,海南省環境廳會同相關部門堅持不懈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推進我省禁塑工作,修訂發佈地方法規,制定印發第一批禁止名錄,推動替代產品相關產業發展,組織開展地方標準編制等,以下是禁塑工作的具體推進情況:


一是完善了頂層設計。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意味著我省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全文共三十條,制定了禁塑名錄、替代品全流程追溯制度、地方標準等一系列創新制度,對禁塑工作的責任分工、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範圍、替代產品供給、流通環節監管措施、違法行為的處罰以及法律適用範圍做出了明確要求。同時法規還對替代品產業優惠政策,公眾宣傳教育、廢棄塑料製品回收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這是全國第一部禁塑工作專項省級地方法規,也是我省推進禁塑工作的法律依據。另外,我省還組織研究制定了全生物降解塑料製品通用技術要求和一次性塑料製品中不可生物降解塑料成份的快速檢測等兩項地方標準,其中快速檢測標準在“禁塑”領域屬於國內首個具有可執法效益的技術標準。目前兩項地方標準的報批稿已經提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二是明確禁塑範圍。根據《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第二條規定,經省政府批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20年3月19日發佈了《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名錄(第一批)》。《名錄》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經過多輪調研、研討,從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考慮,將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類,10個小類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納入第一批禁塑範圍,主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 袋類和餐飲具類。需要重點指出的是,禁止的膜袋和餐飲具均不包含商品預包裝。如方便麵,果凍、酸奶等商品的預包裝。《名錄》以負面清單的形式明確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種類,體現了先易後難,積極穩妥的原則。


三是推動替代產品相關產業發展。

為保障禁塑後替代品供給,省工信廳於2020年3月11日已經正式印發實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確定了全生物降解塑基材,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地膜、棚膜等製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回收堆肥等產業發展重點,鼓勵全生物降解塑料研發創新。多家企業有意來我省投資,省內已經有4家企業在建和擬建替代品生產項目,預計到今年底我省將具備2.3萬噸/年的替代品生產能力。


為穩步推進禁塑工作,下一步我省將開展以下幾方面的重點工作:


一是開展重點行業和場所禁塑試點工作。計劃從今年4月到11月底,對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等單位食堂,主要旅遊景區、大型超市、大型商場、學校、醫院等行業和場所及政府相關單位主辦的大型會議、會展等活動率先禁止銷售和使用(提供使用)列入《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塑料餐具,通過開展試點工作對禁塑各項措施及替代品性能進行測試和評估,為禁塑法規正式實施提供經驗。


二是提升替代品本地產能。我們將立足海南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戰略機遇,發揮海南省作為“一帶一路”關鍵節點的優勢,進一步推動全生物降解塑料相關產業發展,提升替代品本地產能,保障替代品供給。


三是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製品檢測能力和全過程追溯監管體系。加快完善我省全生物降解塑料及製品檢測能力建設,發佈地方標準,部署和運行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臺,依託平臺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製品流通環節全過程追溯體系,實現監管執法信息化。


四是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調動全民參與。積極協調傳統新聞媒體和互聯網自媒體力量,以6·5世界環境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策劃大型宣傳活動。同時創新日常宣傳方式,採用學生課堂教育、志願活動、科普講座、 替代品時尚設計等多種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引導全社會逐步形成低碳節約的綠色生活理念,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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