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老赖确无财产可执行将删除失信信息,你怎么看?

瓶子里的女人


若真实无财产可执行,那就不能说是老赖了,删除我认为是可以也必要!

让我们先看看这几年爆发性的失信人员是怎么来的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到现在发展放缓的过程;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过剩产能,万众创业,互联网金融兴起到泛滥………这一些因素导致现在很大一部分都是属于“创失”人员;这些人员又通常存在三角债,本身有很多营收帐款没能收回导致;这几年我国的执法效率和力度是有目共睹的,对于关系简单的民间钱财纠纷执法部门可以很快得出结论并于执行,但对于商业上的钱财纠纷可就来的复杂得多,金额大,结案时间长,执法难度大!这就导致债务堆积,失信!

回归失信案件的的本质,就是欠钱和还钱的问题;归根结底要解决问题就是你必须要让被执行人有还钱能力!所以这里就要求执法部门根据实际的情况采用更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个性执法。

要还钱就得先赚钱!赚钱要不打工,要不再创业;但现实中被执行人的身份基本断绝了打工的路,因为他无法按照应聘单位要求出差,坐不了高铁和飞机,当然,也可以去做那种无需出差的工作,但恐怕养自己开行,还钱就谈不上了!

所以,排除有能力不还的老赖外,对于无能力的被执行人,执法部门因根据被执行人实际情况让他可以有最大收入并实现还款目的!当然对我们执法部门要求高了点。删除限制无疑是有好处的!


创柯美家


我觉得新规不错,一个人没有能力还款的时候,不能把他拉黑名单或上征信这是正确的做法,如果把他拉黑名单或上征信这等于给这个人判了死刑,也相当于把这个人直接枪毙了,以后干啥都受影响,那钱还咋还,那些往外放钱的资本家不也是为了赚钱吗?

我的建议是当一个人没能力还款时,不能上征信,可以根据金额大小给他一个限期来挽救损失,也不要对他有任何惩罚措施,也不要再加违约金及利息,谁还没有难处吗?不论做啥行业都会存在风险大家晓得,何必让他上征信啊,

希望得到政府的支持


死过一百次的生还者1


确无财产可执行,你可以适当放行其他方面的限制,但是删除失信信息又有些过分了,毕竟记录这个信息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人知道他的过往有没有失信行为。

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他本人也没有办法改变。但是成为老赖是他的选择,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最少要让他俩知道他曾经做过这样的事情。

就好比各种违法行为都要留下案底一样。


我看不惯你我就怼你


完全丧失偿债能力者,就该如此。企业有破产制度,个人也应该有。

欠债原因多种,举一个例子,比如借钱。

一个人开口找我借一万块,那么,我自然要评估此人的信誉以及能力,还有自已承担损失的能力。

能力不足就不借,既然借了,在心理上就要做好承担一定风险的准备。一旦对方还不上,穷尽合理合法的手段,对方仍无能力偿还,那只能到此为止。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文明社会的文明行为。


秦月照汉关


我觉得分情况比较好。

1,有钱不还,就让他坐牢,上黑名单。

2,没钱取得谅解,设置还款计划。按计划还钱。

3,没钱,不谅解。坐牢1到3年惩戒。然后释放,只要有钱就执行。

也有人欠我钱不还,有些真没钱的。我都重新签还款计划.

有些人就是我就是不给,你想咋滴的这种人。


假日公子


我们应当认识老赖是怎样形成的,他们趁时代变改钻了空子,发了财的投机倒把分子反正不是靠劳动致富的渣渣们,由于长期闯荡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掌握,熟悉社会上层政策动相,输送钱财拉弄关系无恶不作,私心极度澎涨根本以法律而不顾坏家伙。你现在删除失信信息有什么用,他几十年结累的人间关系却永远无法割断。所以那些老赖受到处罚后照样志高气扬走在路上谈笑风声。


昂山123456


我坚决不同意,这样会让老赖更无法无天,把财产都转移了,就被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然后在删除失信记录,这样的话人们都去这样做了,还用不着动用自己的钱,。


往日重现007


我双手欢迎,让那些确实无偿还能力的人轻装上阵继续奋斗,多去创业自救,减轻压力,减轻社会治安压力,人性化管理社会,社会会更加和谐。再说老赖也是银行,有钱富豪创造出来地,不调查评估就放贷,为了赚利息去放贷,它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孙守锋1


我说了那么多,只是想说,其实很多债务人甚至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的债务人,他们心里面也是很想还钱的,他们并不是想逃避责任不讲诚信,只是因为没有钱。

看留言,感慨万千。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别人欠钱不还,会感觉自己运气不好,会认为债务人逃避还款的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需要受到一定的法律惩罚。但是有些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上了失信被执行黑名单真的有点冤枉。


NA宝爷


继续纳入失信管理,怎样规范失信管理,要做到有效和惩恶扬善,分高、中、低失信档次,主要便于网上查询。根据中国的实情,中国父母所做的一切,不管是合法和非法获取的财富绝多数都会留给下一代,他们会转移给子女,个人表象是没有财产,也无执行的财产。如果不列入失信人员,可能又会去欺骗其他人,如果确实没有被执行的财产,只转为低等级失信人员,在经济合作中,对方合作方会在有效的范围合作,防止吃亏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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