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了,留有一个未成年孩子,弟媳妇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合适吗?

用户龙哥636347701206


不合适,让她过到你子侄的名下,退一步要写两个,也要有你子侄的名字。

没到一定年纪的还是不要发表了,长篇大论的,简直乱七八糟。

在我看来,你有这个义务照看你子侄长大,弟弟在看着你呢,至于别人的看法,你问心无愧就行了,当然这钱你别惦记,不用多说了吧。

原因很多回答也说了。

要是签协议的话也不合适,毕竟现在这个社会,让她守寡不太可能,也不合适。

总之,该为你子侄争取的就要出面,也只有你身份是合适的,其它虚的都是扯淡。

不知道你南方北方,在我们南方这边,只要留有孩子,兄弟这边是一定会管的。

道理很明白,都是为孩子好,她不同意就要反问她难道有什么居心了。

弟弟的遗愿当然是留给自己孩子了,难道给老王和他未谋面的孩子?

就算孩子能和老王相处得好,能很好融入以后的家庭,那也很好啊,这两样不对立不矛盾啊。

你不出面干涉,难道让女方娘家人来给孩子争取权益?

律师那是律法规定方面的意见,没有问题。

一些评论,学了点初中法律就夸夸其谈,而且我猜测很多是一些女的,带有情绪来评论,听女人讲道理出了意外你就后悔吧。

孩子长大后,这些是非他还是分得清楚的。

至于长大后他会怎么想怎么做和哪边亲,这就关乎于他的性格和成长了,这只能顺其自然了。

但该你做的就要做,烧纸的时候你也能说,你尽心了。


有些失控


我有个亲戚也是这种情况。女方丈夫意外去世了,她想把房子过到自己的名下。但是那房子是她死去丈夫的名字,她的公婆也是有继承权的....

所以,后来问题就有些麻烦,死者家属呢,觉得孩子这都初中了,但是儿媳也就不到40,她要是想再嫁,也是情理之中。死者是车祸去世,车祸以及葬礼收的钱,一共有八十几万呢。公婆意思就是,房子留给孩子吧,以后孩子结婚了,嫌房子旧了,可以卖了再给孩子添钱再买,公婆还是有不少积蓄的,而且公婆也是有房子的,儿子没了,以后都是孙子的。他们说了自己也不缺钱。儿媳要是真再嫁,死者的赔偿款钱留不留给孩子,他们就不管了。女的可以都带走。

后来因为这事,女方家属跟男方家属还闹得不愉快。因为男方父母迟迟不肯签字过户,房子到现在也还是死者的名字。

我倒是觉得,像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手里有足够的钱,而且死者是独生子,又没有别人可以分的公婆将来的财产,也都是自己的孩子的,这不就是最大的安全感吗?有啥想不开呢?非要过户那套房子,图的啥?

我认为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先不过户,等孩子成年了,直接过户给孩子,这样最为妥当。


懒懒推文


不合适难道你还想霸占弟弟的遗产!

抛开继承法来说,弟弟去世了,孩子是他的孩子吧,孩子是你的亲侄子吧,难怪人家说孤儿寡母被人欺。

你作为孩子的大伯,不想着照顾一下人母子就算了,还打着人家遗产的主意么,再说就算不合适也轮不到你问吧,人家还有孩子呢。


弟弟去世了,大家心里都不好过,弟媳妇这个时候不但要承受丧夫的痛,还要独自的抚养幼子,作为家人,哪怕看在弟弟和孩子的面子上,也请你善待他们。

人都是懂的感恩的,除非是绝情无义之人,你在他们艰难的时候照顾了她们, 孩子长大了也会感激你,你的弟弟九泉之下也会瞑目了。


黑土陌


估计家里人也是担心过户到弟媳妇名下,而弟媳妇可能改嫁等情况。如果担心,就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理吧。我们得厘清一下房产的归属问题:

因为弟弟去世,其财产则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有遗嘱则按遗嘱内容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

1.房产属于弟弟的婚前个人财产

这个时候的继承人有弟媳妇,弟弟的孩子,及弟弟的父母,按照人数均等继承。例如父母都在世,则继承人有4人,每个人享有1/4份额。

2.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享有一半的份额,弟弟的一半份额作为遗产继承。同样按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人数均等继承。如上,每个继承人继承1/8份额,配偶享有5/8,其他人各1/8。

因为遗产继承导致房产属于共有,所以要想过户到其个人名下必须其他继承人的配合。若是其他继承人配合过户到她名下,那这套房产则属于其个人所有,其个人便可以自行决定买卖等事宜。


叶律师


我来回答一下,我自己这一年正在经历的这个事。我老公因病去世,留下了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一栋还欠银行80万贷款的房子,因为看病,到他走的那天我身无分文,我爸爸还给付了二十多万的医药费。医保报销了30多万,全被公公拿走了,项目部给了30万我也是一年多后,也就是上个月才知道有这笔钱的存在。我公公去年11月份把银行的80万还进去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两个孩子的名字也都在上面。我和他们说过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直接写孩子的名字,我以后就算真的再嫁人我不会要这个房子,甚至我订婚给我买的金首饰我也不会带走,都是留给孩子的。这房子是他们爸爸留给他们唯一的念想了,我不会动它。而我今年33岁,以后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吧!最起码我还陪着孩子。一切从头开始


想念无用了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的。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财产的确权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弟弟去世,他的财产就变成了遗产,如果弟弟在生前留有遗嘱,把遗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话,为了满足财产拥有者的愿望,依法就按照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如果弟弟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只有按照继承法来继承了。

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弟弟的婚前个人财产,在房产证上的确权也是弟弟一个人的名字,弟弟要是留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话,就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继承法由父母,配偶,子女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该遗产。由于弟弟留下一个未成年孩子,在分割遗产时,为了保证对未成年孩子抚养到年满18岁成年,未成年孩子就可以多分遗产,甚至可以全部占有。弟媳妇想要独霸该房产的话,就属于侵权行为,是不合法的。

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弟弟和弟媳妇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弟弟去世,弟媳妇有一半财产的拥有权,剩下的另一半产权才是弟弟的遗产。要是弟弟在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妻子继承他的遗产的话,弟媳妇就有权把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如果弟弟死后没有留下遗嘱,依照继承法弟弟的一半遗产由父母,配偶和子女平等继承,依照上述所说,由于有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未成年孩子可以多分遗产,或者是全部占有遗产。那么,弟媳想要把房产过户到个人的名下,这就是不合法的。除非父母,子女愿意放弃继承权,才是合法的。


老蒋闲言


我小时候,我家邻居也是男主人早亡了,孩子还小,好像还是上小学的时候吧,具体记不清了,男方父母早已过世,男方的兄弟姐妹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兄弟是不是刚刚死,尸骨还未寒,就像疯了一样争这家的房产,意思就是男人没了,女方生的还是个女孩,这家的东西都是别的兄弟姐妹的,什么都没有女方和孩子的份,直接就要撵女方带孩子滚出去,女方把娘家父母兄弟姐妹都召唤来,双方打的是不亦乐乎,最后是经官动府打官司告状,听邻居们说,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房子更名过户到未成年的女儿名下。后来我们那里拆迁,她们那个回迁的房子确实也是在那个女儿名下,那时候,那个女儿还在上高中。其余我就没印象了。


宝桐清逸


不过户,老公没了,房子不在自己名下应该是那种哪儿都不是家的感觉。我见过一家,婆婆把所有赔偿款都给了媳妇,还把房子也过给了媳妇,自己租住在同一小区。好像是过了五六年婆婆又介绍了她单位一人给媳妇,后来还生了一子,媳妇说是两个娘家,后来养老也是媳妇照顾一至到百年后(去世)。


平安42825022


我堂哥就是这么个情况。

我堂哥前年夏天因病去世了,走的时候才三十多岁。留下一对儿女给我堂嫂。

堂哥生前和堂嫂住在一处三层小楼里,是自建房,也是结婚时候他父母给的。堂哥有个弟弟,俩人都结婚了。结婚时候,他们的娘,也就是我大娘,每人给了一套三层小楼,在我们这个地界,还算值钱。

名义上俩孩子的房子都是我大娘的,实际上就是俩孩子一人一套,俩孩子一块养老,大娘轮流吃住。

堂哥突然去世给了大家很大打击。可大家还没从这件事中缓过来,堂嫂又闹开了。堂哥才下葬没几天,堂嫂就逼着大娘和他小叔子写证明,证明她和孩子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将来归属她和孩子们。

小堂哥不愿意,他的理由是,大娘的两套房子一个兄弟一套没问题,可现在老大不在了,如果将来堂嫂不管大娘的养老怎么办?白得一套房子还不养老?

大娘想着,毕竟堂哥留下一对孩子,咋说也是堂哥的根,就写下了承诺书。

现在的情况是,堂嫂带着俩孩子住在已经完全属于她的房子里。另一边,小堂哥气得牙痒痒,觉得你拿了房子,将来万一不养老怎么办?

大家说,这事应该怎么办?


漫漫有话说


关于遗产继承,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到了走法律程序的地步,可以去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这里,说说人之常情,现实中的家长里短。

弟弟去世了,留一未成年的孩子,孤儿寡母,已经够可怜的了。弟媳失去了丈夫,没有了丈夫的肩膀可以依靠,孩子失去了爸爸,没有父亲的怀抱可以温暖,那种悲哀,外人是很难理解的。

当然,日子还得继续。如果对于财产分配,弟弟有遗嘱,请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那也是你弟媳的家务事,你们真的不适合过分干涉。

那房子是你弟弟夫妻的,弟弟已经过世,弟媳有权处理这个房子,除依法分割部分给你的父母外(建议你父母放弃这部分财产,孙儿还未成年,以后的抚养教育费要很多的。你们让九泉之下的儿子,闭眼吧。),作为你未成年人侄儿的监护人,孩子的母亲完全可以处理她名下和孩子名下的这部分财产。

现在争论的就是房子在谁名下,在母亲的名下,也没有什么不适当,那是孩子的妈妈,作为监护人,她还要抚养教育孩子,一大笔的抚养教育费,够母亲辛苦的了。

这里,你担心的应是弟媳改嫁的问题 ,弟弟已经过世,弟媳的生活还要继续。总不能孤苦伶仃一辈子,一个人生活。关于房子,作为婚前财产,她后来的丈夫无权支配。后来的子女和你侄儿有共同的继承权,那后来的子女也会和你侄儿共同赡养母亲。

觉得,只要弟媳好好抚养教育侄儿,你们就安心了,那是她的儿子,她比你心疼孩子。如果,弟媳不抚养教育孩子,可以替侄儿主张那部分财产继承权,走法律渠道,为侄儿主持公道。把房子过户在弟媳和侄儿名下,共同共有财产。或者分割,分割得的财产,指定监护人,抚养教育你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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