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动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想变更为我的名字怎么办?

轻舞飞扬123698701


有3种方法:

1、赠予: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房地产全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凭证原件,赠予公证书到所属地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2、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过户7个工作日后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

3、继承:如果父母去世,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的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场,声明放弃继承权由你一人单独继承,这样拿着继承公证书也可以直接办理到你名下。

注:

赠予后期房子出售要多交20%的个人所得税,买卖的话后期比较省事点。


房产经纪人邱生


房屋不动产证是母亲的名字,要变更成我自己的名字,这个怎么操作比较好呢?

前天一位网友也咨询我这个问题,他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父亲现在快80岁了,怎么来变更产权,少花钱并且方便。

本问题有些问题没有说清楚,产权是你母亲的名字,你母亲是否健在?如果健在,这里怎么操作,谈谈我的观点:

如果你的母亲还健在,那有两种方式可以处理

一般来说,自己目前的产权变更为自己的名下,有两种方式,产权直接过户和继承方式过户。

❶、产权过户

这和大多数买卖二手房的产权过户是一样的,买方就是你,交纳契税;卖方就是你母亲,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这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在某种条件下,是可以减免的,具体你在产权交易的时候,产权中心的地税窗口就会告诉你,应该交纳多少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❷、继承遗产

现在你可以不理会这套房,等到母亲百年之后,直接继承母亲的遗产也可以产权过户。具体的步骤是:

母亲百年后在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后,到公证处做遗产继承公证,把公证处的公证书带上,产权证带上,你的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带上,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两者的产权过户的优劣

产权过户和继承各有优势,具体的优劣可以做一个比较。

❶、产权过户的优势就是过户手续比较简单,缺点是要交各项费用,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❷、继承遗产过户在公证的时候,公证处要交纳不菲的公证费,这公证费和直接的产权过户费用相差不是很大。

缺点就是继承的手续比较复杂,如果你母亲的遗产有不止你一人是合法的继承人,那有可能在继承问题和继承份额上就会出现分歧,那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公证继承,这要走法院诉讼继承,法院开庭审理后出具裁决书后,再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这种继承过户,可能会有其他问题产生,因此,为了比必要的麻烦,我个人的观点是你母亲健在的时候,直接产权过户比较方便。

如果你母亲已经离世,那就看法定继承人有几个,法定继承没有分歧,就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后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如果生前有遗嘱,那就按照遗嘱上面来继承,继承的方式还是公证继承,然后再在产权登记中心过户。

从上面几点分析来看,

在产权转移这件事情上,最好的办法是产权过户,如果当事人已经离世了,那就只有继承这个方法产权变更了。

要把母亲的房产变更为自己的产权,有两种方式变更,一种方式是产权过户,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和快捷。

一种方式是继承,继承的手续比较复杂,并且法定继承人发生分歧或者继承份额有分歧,那在继承上面,就更加复杂了。

当然,这也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


重庆玖哥


您好!您想把母亲名下的房产过户到您名下,通常有“继承”、“买卖”和“赠与”三种方式。需要强调的是,目前房产属于您母亲个人财产,所以您必须尊重您母亲的意愿。任何带有强迫、威胁、哄骗后做的法律决定都是无效的,即使过户后也可以追回。并且,母亲在选择过户方式时,也必须将“经济性”和“风险性”两者相结合后,再做选择。

三种过户方式的特点与优劣如下:

  • 如果是母亲想再身后过户的、或母亲名下仅有一套房屋的,就建议选择“继承”方式;

  • 如果是母亲在过户时想附加条件(可以是对其晚年生活的赡养要求,或者指定房产过户后是您的个人财产),或房产数量多、面积大、房龄短的话,就建议选择“赠与”方式。

  • 如果没有特殊过户要求,或房产数量少、面积小、房龄长的话,就建议选择“买卖”方式。

第一,继承方式

首先定义一下,继承过户发生的时间是在您母亲过世后,主要由您操作。有个优点:您作为继承人,不受购房资格和限购条件限制。继承过户有以下几个适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房子可以由您一个人顺利继承过户,您母亲生前一定要订立遗嘱,在遗嘱中指定房子由您全部继承。当然如果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您父母俩人一人拥有一半的产权,就需要父亲、母亲双方都订立遗嘱,指定将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给到女儿,这样才能保证将一整套都给您。

2、如果这套房子想作为您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必须加上“由个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字样,这样未来您继承下来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了。

3、这里建议如果母亲名下如果只有这一套房,尽量避免不要在生前过户。生前过户对您母亲晚年生活保障性不强。

4、继承在费用方面相对比较高,费用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 公证费: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 后续再次买卖费用:如果女儿想把这套房产再卖出去的话,需要缴纳交易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格(取高)20%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赠与方式

如果采用“赠与”方式过户,那么实际过户登记时间没有限制,可以发生在您母亲生前或身后,但必须在生前完成“实际赠与的动作”,否则赠与无效。您作为受赠人,受购房资格和限购条件限制。由几点提示:

1、您母亲在赠与过户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以下情况标志着赠与完成,不可撤销:

  • 母亲生前直接完成过户。

  • 母亲和您进行赠与公证,您可以任何时间凭《赠与公证书》办理过户。

  • 母亲与您签订赠与协议,协议不用公证,但必须在您母亲生前完成“实质赠与动作”(包括您母亲将房产证、钥匙交给您,并且您已居住在赠与的房产内)。这种情况,您可以在与母亲过世后完成过户手续。

2、赠与的注意事项:

1)如果想要达成附条件的赠与,那么可以把赠与条件附在赠与合同中。条件分为两类:

  • 对母亲有利的条件:例如母亲要求女儿对其进行赡养;如果女儿没有履行,那么即使房产过户了,也是可以追回的。

  • 对女儿有利的条件:例如母亲想把房产赠与给女儿个人,这样房产过户后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同时,即使不在赠与合同中约定条件,《合同法》也规定了一些赠与撤销条件:

《合同法》第192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说赠与可以很好的保证您母亲的权益。

2)赠与和一般的买卖在操作流程上没有明确的区别,只是需要在过户前签署《赠与合同》,至于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不强制可根据各家情况判断。赠与的费用:

  • 契税:由女儿支付。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的3%收取

  • 印花税:由母亲、女儿各自支付,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的0.5‰,合计为1‰。

  • 公证费:如果要做赠与公证的话,由公证处收取,费用参考当地公证处的公示;约200-500元不等。

  • 以上所说,均指受赠人为直系亲属。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需要缴纳增值税(计税方式同买卖)、个人所得税(受赠方支付,20%)。

第三,买卖方式

买卖这种方式对买方受购房资格和限购政策限制,而且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您婚姻存续期间过户的,没有其他后续的说明,房子是属于您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涉及的税费包括:

1、契税:

  • 若买方之前无房、且本次交易的房屋面积≤90㎡的,按照交易金额的1%征收。
  • 若买方之前无房、且本次交易的房屋面积>90㎡且≤140㎡的,按照交易金额的1.5%征收;

  • 如果买方之前有房,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

2、个税:

  • 如果房子“满五唯一”,不需要缴纳;

  • 如果房子“满五不唯一”,则缴纳交易金额的1%、或者当初买价与现在卖价差额20%的个税(取高)。

3、增值税:

  • 如果交易房屋房龄满2年,则不需要缴纳

  • 如果交易房屋房龄不满2年,则还需缴纳平均5.6%的增值税。

所以说从经济角度来说,通常买卖是最便宜的过户方式,但是对于卖方的权益来说,并没有很好的保护机制。所以需要根据各家情况再判断。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变更即房产证更名,具体流程如下: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以买卖的形式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会产生契税,个税,增值税等

  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大成都楼市解读


前提自然是母亲同意将房产过户给你。过户的方式主要有买卖,赠与,继承三种方式。

当然,买卖及赠与可以在产权人在世时完成房屋过户。而继承的话,只能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能办理过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所以,直系亲属之间的继承或赠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买卖方式来说,只有满五年才免交个人所得税,否则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税费负担。


叶律师


根据国家政策父母名字可以免费过户给自己直系子女!

到房产交易市场做一个直系亲属变更!

原来也可以直接去房产交易市场直接过户,但是会有费用,现在国家政策免除直接亲属之间过户费用!所以,想父母房子直接过户子女的直接上房产交易市场大厅,做直系亲属更名就行!

其他回答都太啰嗦,什么1.2.3.的,带好个人证件,直接去!


春田墅之家


需办手续:   

一,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到场。   

二,然后带上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应交费用: 继承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最低不低于200 元。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这是我们这个城市的收费法,不同的城市不一样的费用哦。



南宁光光ya


到房产交易市场做一个直系亲属变更!

国家政策免除直接亲属之间过户费用,没有契税!所以,想父母房子直接过户子女的直接上房产交易市场大厅,做直系亲属更名就行!


珠海房产江湖


有三种方法:

一、赠予: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房地产全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契税凭证原件,赠予公证书到所属地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二、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买方将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过户7个工作日后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银行把房款转给卖方。

三、继承:如果父母去世,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的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场,声明放弃继承权由你一人单独继承,这样拿着继承公证书也可以直接办理到你名下。

注:

赠予后期房子出售要多交20%的个人所得税,买卖的话后期比较省事点。


房亦有道


要看房产证是否过五年 如果过了五年了就走买卖 正常过户就可以了

如果不到五年就要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这两个税还挺高呢

可以走赠予 赠予前先做个赠予公正 然后再过户 这针对于房产证不过五年可以省一部分税

不光是交给房管局的还有交给国家的契税。

可以让你妈妈将她的份额赠与给你或者通过买卖的方式转让给你,上述方式都可以实现你的目的。

也可以让你母亲写一份赠于给你的说明,拿到公证处去公证,然后到房交所去过户就可以啦,但得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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