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南昌加入刺激汽车消费队列 车市有望进一步回暖

财联社(北京,记者 徐昊)讯,为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近期多地密集出台鼓励政策,仅在3月25日当天,南昌市和杭州市就先后公布了具体的鼓励汽车消费措施,广州市则进一步提出将出台提振汽车消费的实施细则。

南昌市发布的《战疫情促消费若干措施》提出,对疫情期间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购车人补贴。同时,南昌市为推动商家让利促销,对2020年度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的限上商贸企业,在2019年该企业销售额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销售额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20万元封顶。

作为目前全国汽车限购城市之一,杭州市也对限购政策做出了调整。3月25日,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公告称,根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提振汽车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的要求,依照《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一次性增加2万个小客车指标。

此前一天,浙江省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将鼓励杭州市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和“下乡惠农”政策,深挖农村汽车消费潜力。

此外,3月25日,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泽鹏在广州市政府新闻办第53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提振汽车消费政策的实施细则正在抓紧制定。

3月3日,广州市曾出台稳经济的“48条”,关于提振汽车消费政策方面的内容包括: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2020年3月至12月底,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此外,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除了上述城市,广东佛山、珠海,湖南长沙、株洲、湘潭已先后推出具体的提振汽车消费措施。同时,吉林省和辽宁省沈阳市、广东省深圳市也对促进汽车消费做出了相应部署。据财联社记者初步统计,目前出台与汽车消费促进政策有关的省市已达11个。

乘联会数据显示,国内乘用车市场3月前三周(3月16日至22日)的日均零售量分别为1.67万辆、2.17万辆和2.58万辆,相比2月前三周日均零售量均为千余辆,环比已经出现了明显上涨。

“尽管政府拟出台车市刺激政策,但部分城市政策实际落地预计要到4月份,而且政策启动期效果一般不是很突出,需要等到政策退出前的‘末班车’效果才明显。”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分析表示。他同时建议,应加大汽车限购指标数量、实施购置税减免、新能源车补贴不退坡、实施微型电动车下乡补贴、购车抵个税等综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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