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孩被殺,死相慘不忍睹,凶手是她49歲男友

1996年4月16日,英國曼徹斯特一處民宅的浴缸內一具赤裸著的屍體被發現——她沒有眼睛,她的五官被割裂,幾乎人類所具有的一切特徵在這具屍體上都不復存在。但是不容置疑,這的確是一具人類的屍體。

17歲女孩被殺,死相慘不忍睹,兇手是她49歲男友

時間回到一年前。這天,16歲的瑪格麗特·貝茨(Margaret Bates)第一次將自己的男友詹姆斯·帕特森·史密斯(James Patterson Smith)帶到自己家中。據後來貝茨母親的回憶:我的女兒帶著一個40多歲的男人走進我的家門,我無論如何也想不出女兒怎麼會喜歡這麼一個人?他失業,他長得醜陋,我永遠也想不明白!

這天過後沒多久,瑪格麗特·貝茨和男友搬到了離家較遠的一處公寓內。也許是因為母親的反對加上年少的叛逆,貝茨就這樣和自己男友開始了同居生活。只是她永遠也不會想到,直到她死亡前的一個月,她才明白自己身邊躺著的是一位來自地獄的魔鬼。

17歲女孩被殺,死相慘不忍睹,兇手是她49歲男友

說起貝茨的男友,這裡有必要介紹下。早在1980年,這位大叔就已經離過一次婚,原因是他對妻子施暴。此後的詹姆斯·史密斯還有過多次戀愛史,但每一位親歷者在案發後都指證此人有“暴力傾向”。

一位叫蒂娜的20歲女孩在日後說道:他經常拿我當出氣筒,在我懷孕的時候每天對我拳打腳踢,甚至拿著菸灰缸砸我的腦袋。

另外一位叫溫迪的女孩也說過:有一次,詹姆斯·史密斯將我的頭摁在廚房的水池裡,企圖將我殺死,多虧我力氣大可以反抗,最終才得以逃脫。

以上就是在案發前,詹姆斯·史密斯的所作所為,一個十足的“家暴者”,一個典型的“精神患者”。

17歲女孩被殺,死相慘不忍睹,兇手是她49歲男友

直到1996年4月16日,曼徹斯特警方接到一個男子的電話,男子在電話中聲稱自己的女友不小心溺水而亡。之後,警察很快趕到現場。再之後,一具“非人類”的屍體擺在他們面前。

經過驗屍官的最終檢驗,瑪格麗特·貝茨的身體上一共有150餘個傷口:

眼睛在四個星期前被摘掉

嘴裡有明顯被刺傷的痕跡

一隻胳膊斷裂

面部器官幾乎全被毀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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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史密斯很快被拘禁起來,這位“屠夫”在面對法官時口口聲聲說自己沒有殺死貝茨。但所有的證據毫無疑問的指向了他,即使一個傻瓜都不會有任何懷疑。

一年後,“瑪格麗特·貝茨被殺案”正式宣判,詹姆斯·史密斯被判處無期徒刑,面臨最少20年的監禁。

事情到這裡好像已經結束了,但也好像才剛剛開始:

如何杜絕此類案件,如何處理叛逆期子女之間矛盾,這些每個人面對的永恆的話題,才是你必須去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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