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安装师傅在家里帮忙安装空调,师傅不小心坠楼身亡,房主要负责赔偿吗?

爱到深处还是她


近几年,家政从业人数日渐上涨,主要由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工以及下岗工人组成。为了维持生计,选择这份职业。由于法律意识比较差,不懂看合同,总是抱着“事不关己”的心理,认为家政安全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可实际中,一旦发生人身损害等事件,常令各方陷入困境。

是什么成为了家政行业的“安全杀手”?

出现问题家政人员又应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利益呢?

“杀手”一:家政人员缺乏法律常识及安全常识

在岗前培训上增加法律及安全常识的培训,目的就是为了让家政人员更好的认识到法律及安全的重要性。在安全常识方面,要明确哪些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行为,家政人员要在确保自身的安全下进行家政服务。 其次有很多家政人员会选择私下接活这种方式来提高自己的收入,但如果家政人员接私活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则家政公司不承担在此过程中受伤的责任,也不属于工伤的范围之内。这样的行为也会产生后续法律纠纷的隐患。这正是由于从业人员缺乏法律常识引发的问题,因此家政人员在从业之前一定要具备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通过法律制约自己的行为规范。

“杀手”二:家政公司口头协议

不少家政人员会表示,在从事家政服务期间没有与机构或者是雇主签订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尤其是熟人介绍这种情况,一般会采用口头协议这种方式。这种方式对家政服务人员来说是没有安全保障的,即便是单次家政服务也要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协议。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家政服务协议,看清相关条款,要特别注意: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应分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出现当出现侵害人身安全等行为时,经营者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杀手”三:无保障的家政中介

目前,家政市场上具有一定规模,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家政服务公司比较少,多数家政服务公司采用的是中介服务的模式。由于实行“挂名制”这种经营模式,导致家政服务人员与中介公司不存在不存在雇佣关系。按《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和有关司法解释,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这种临时工的身份被视为非正规就业,工资、工作时间、劳动维护和人身安全都无法获得相应的保证。因此在选择家政服务要看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保险制度,要尽量选择信誉好、服务规范的家政公司。

其次要为员工普及更多的法律常识。在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后方允许家政人员开展家政服务工作,并与派出的家政人员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且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化解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风险。以安全保障为出发点。


勤人邦


你问的这个问题很重要,也很实际。那么,要防止家中在安装空调时发生一些事故或意外,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作为房主应注意3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就是你购买空调时,只要购买到那一家的品牌,就要在购买的相关手续上约定:空调的安装由品牌经销商来承担,并具体派遣安装师傅。这样做,安装师傅到你家安装空调,无论发生什么意外事故,都与你无关。因为你与经销商的购买约定就是包含了安装这一环节。

第二、就是你在购买某一家品牌空调时,没有让这一家品牌空调的师傅来安装,而是找了社会上别的师傅来安装,这个时候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你作为房主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的。因为你违反了购买空调时的约定,私自找人安装,这就是你的责任了。

第三、就是你在家中的空调需要挪动位置或更换地点时,也尽量要找到本品牌的销后服务中心来安排安装师傅,这也是销后服务的一项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意外,你也可以规避责任。


润友


空调安装师傅在家里帮忙安装空调,师傅不小心坠楼身亡,房主要负责赔偿吗?同样都是安装空调,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所谓的具体情况是指空调安装师傅是你自己雇佣的,还是安装空调厂家的工人来安装。



如果说是坠楼死亡的空调师傅是你自己雇佣的,也分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只是雇佣关系的话,那基本上房主会对空调师傅死亡负全责,因为主体还是房主,假如是承揽关系,也就是说对方不是你所要安装空调的厂家,但你把安装空调的这个活包给对方,既然包给对方,说明对方虽然不是厂家但也算是专业人士,对于高空作业各种环节发生的危险性都会有预见性,也会有相关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安全,这种情况下如果空调师傅还是坠楼死亡,原则上你是不需要负责的。


另一种情况就是你买空调时,一般厂家都会是送货上门并且负责安装调控正常之后,才算是买卖结束,就算以后你要重新移机,也基本属于售后服务框架之内,那这种情况下,这时候的空调师傅他们属于公司职员,赚着公司的工资,都有五险一金包括高空危险费用等等,就算真的坠楼死亡,公司也会有一整套成熟的赔偿机制,原则上来说房主也不需要赔偿一分钱。

但现实与想象有时候完全不一样,所谓人命关天,只要是在你家安装空调坠楼死亡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作为房东的你恐怕多多少少的都会出点血了,当然一切都在于你们如何协商。



作为普通人来说,安全意识应该时刻有,也就是说在安装空调之类的高空作业等有危险性的工作,尽量找专业人士,并且在干活之前签订一份保障责任协议,这样虽然有点麻烦,但防患于未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此别怕麻烦,明确责任也是避免实木麻烦,你说是吧?


情感公寓


若是问题所述情况,一般来说应当属于承揽关系。
  对于承揽关系来说,因履行承揽合同所产生的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定作人存在过错,由定作人依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责任。
  所以,原则上的承揽法律关系来说,承揽人需要承担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定作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很多家属都会以是雇佣关系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两者,在实践中有时确实会存在模糊而难以区分。
  一般来说,标的物不同是区分承揽与雇佣的关键点。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不仅要以自己的技能、设备为一定工作,而且要求这种工作要有成果,并将这种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即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包含了承揽人特定技能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的标的只是受雇人提供劳务本身,并不要求受雇人劳动本身要有成果。

  但是,因为空调安装毕竟属于高空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若是家里人员在整个安装过程存在过错,则难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主人委托的安调安装师傅不是专业人员,也没有相应的工作资质,导致出现事故,则有可能被判决承担责任。再例如,若空调师傅按照过程中,提供了相应的设备设施,因为这些设备设施出现问题产生事故,也难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再例如,业主在空调安装过程有指示并且存在指示错误等情形导致事故产生,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要防止家中在安装空调时发生一些事故或意外,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作为房主应注意3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就是你购买空调时,只要购买到那一家的品牌,就要在购买的相关手续上约定:空调的安装由品牌经销商来承担,并具体派遣安装师傅。这样做,安装师傅到你家安装空调,无论发生什么意外事故,都与你无关。因为你与经销商的购买约定就是包含了安装这一环节。
  第二、就是你在购买某一家品牌空调时,没有让这一家品牌空调的师傅来安装,而是找了社会上别的师傅来安装,这个时候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你作为房主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的。因为你违反了购买空调时的约定,私自找人安装,这就是你的责任了。
  第三、就是你在家中的空调需要挪动位置或更换地点时,也尽量要找到本品牌的销后服务中心来安排安装师傅,这也是销后服务的一项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意外,你也可以规避责任。
  相信大家在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请工人来家里干活或者是帮忙,而对于一些有一定危险性,我们就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到工人的人身安全问题。当然,我们肯定不能说当意外发生了再去思考这些事,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具体赔偿责任是怎么判定的呢?
  雇佣关系雇主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这样主要看来干活的人跟你之间签署的是什么合同,如果说双方之间签署的是雇佣合同。也就是说,你给钱,你指挥,然后对方干活。那么,这种情况下,雇主是要承担主要事故责任的。就拿装空调这个事来说,如果说是雇佣关系,那么就意味着雇员是在雇主的指挥下干活的。就代表着雇主是在指挥雇员做事,那么出事了,自然雇主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毕竟,装空调也是个危险活,如果雇主无法对安全系数做出判断,而对雇员进行指挥,显然是有问题的。总不能说,明明这个事情很危险,基本是常人不可能完成的操作,然后你还指挥让对方去做,出事了,你说跟你没关系吧,显然是不公平的。
  承揽合同房主无需担责
  然后,如果说房主和工人之间签署的是承揽合同,也就是说,雇主把这件事完全承包给了干活的工人。那么,这就意味着活儿怎么干,能不能干都工人自己决定。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意外,那么就由工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因为,这种情况下就意味着,如果说这事有危险,那么工人是可以选择不做的,或者说,工人有责任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判断这事自己做不了。但是,如果因为自己不自量力而出了意外,那肯定是要自己为自己负责的。毕竟,赚这个钱,就要担这个风险。
  不过,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情况下不会签什么合同,那么一般就认为是雇佣关系,也就是说没签合同,房主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而具体赔多少钱,那就要看双方在这件事中的具体责任了。
  所以,不管是雇主也好,雇员也罢,还是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做事能够细致一点,该认真严谨的就认真严谨一些。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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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要不要负赔偿责任,主要看空调是厂商附赠安装还是房主自己请人安装。如果空调是卖方附赠安装或安装公司派送的,在房主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一般是由空调卖方或安装公司来负责,如果是房主自己请人安装的,那么房主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我们通过两个案例进行比较分析。

案例一

【案例】2018年7月,王大爷在二手市场淘了个旧空调,自己找了空调安装师傅李某安装,安装费200元,在安装过程中,由于李某麻痹大意,高空作业时保险带没戴好,不慎从四楼坠落身亡。李某家人找到王大爷,并要求高额赔偿。

【判决】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大爷支付李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41.25万元。

【案例评析】通常情况下,通过正常渠道从商店购买空调,空调都由卖家免费为顾客派送空调安装师傅。这种情况下,顾客与安装师傅只存在承揽关系,只要不是由于顾客方造成安装人员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卖家及安装人员自行负责。

本案中王大爷是自己私下找李某安装,并支付200元安装费,其二人属于雇佣关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受害人李某为王大爷提供空调安装劳务而死亡,受害人作为空调安装从业人员,应知安全作业规范、如何合理控制自身风险,因其在作业中未系安全带,也未采取其他防高空坠落措施,其在劳务中未充分注意安全,而致意外坠落死亡,对自身损害应负主要责任。

王大爷作为受害人提供劳务的受益人,在接受劳务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在受害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未予以提醒警示或即使提示而未进一步制止危险施工作业,对受害人死亡亦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二

【案情】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的林栋梁先生乔迁新居,联系搬家公司为其搬家,因有一空调要拆移,搬家公司找来空调安装工李安盛师傅为林先生拆移空调,李师傅无特种行业操作证,单独一人从事高空作业,且在移机过程中未系安全带,林先生发现李师傅危险作业后未制止,李师傅不慎从5楼坠下受了重伤,后将林先生和搬家公司都告上了法庭,索要巨额赔偿。

【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安盛按照搬家公司的指示从事指定的工作,二者之间属于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安盛没有提供特种行业操作证,不具备安装空调的技术条件,搬家公司在选任人员时未选任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存在过失,同时在李安盛一人单独从事高处作业时未对其进行警示和提醒安全要求,其应当对李安盛受伤所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李安盛在安装空调过程中亦有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形,才导致李安盛从楼上摔下受伤,李安盛应对其自身的损害后果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林栋梁系李安盛工作场所的实际管理人,在没有适于作业的安全条件下,放任李安盛继续作业,发生风险,也负有一定过错。

综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搬家公司对李安盛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林栋梁对李安盛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李安盛自行承担60%的损失。

【案例评析】通常情况下,空调安装师傅如果是卖方附赠的或其他公司派送的,房主一般不需承担责任,但是在这个案例中,房主存在一定的过错,在发现空调安装师傅危险作业时未及时制止,所以根据其过错承担了10%的责任。

安装空调属于高空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房主做到以下几点可以减少甚至避免过错责任承担:

1、委托专业人员。委托的安装师傅如果不是专业人员,没有相应的工作资质,容易导致出现事故,事后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提供的设备确保安全。空调师傅在安装过程中,房主提供了相应的设备设施,如果因为这些设备设施出现问题产生事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不要错误指示。业主在空调安装过程房主有指示并且存在指示错误等情形导致事故产生,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不要私自改变安装位置。虽然是空调卖家给你配备了安装师傅,各方面工作也比较完善,但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你临时起意想要变更位置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你也是要负责任的。


谭大方


事情没发生之前什么都好说,但若出了事故就必须详尽责任了,很多我们可能不注意的细节性问题,都可能导致你要承担一些责任。

一、首先明确安装师傅与你的关系。通常来讲,安装都是由空调卖家进行售后安装的,如果是正规的卖家,他们会有自己的安装师傅,都签订有正规的用工合同和各项保险,这个责权是比较好划分的,安装师傅与空调卖家是雇佣关系,所有的后果都是卖家承担,他们按流程办理赔偿即可。

二、安装师傅与空调卖家是临时雇佣关系。很多空调卖家,手里都有一些安装师傅的资源,都是谁有空找谁安,他们是一种经常性的合作关系,并没有签订任何雇佣关系的合同,也不会交纳保险,如果一旦出现问题,空调卖家可能就会在这方面耍赖皮,而你也会因为对资质不查不严格负一定的责任。

三、私自雇用安装师傅。如果是你自己私下打的工人师傅进行安装,那么你就比较麻烦了,如果在安装之前,不能提供出相关的免责证据,你是难逃责任的。

四、私自改变位置。虽然是空调卖家给你配备了安装师傅,各方面工作也比较完善,但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你临时起意相要变更位置,那么你也是要负责任的。


元芳有看法


我觉得还是要看情况了,看给你安装的师傅,当面收取费用不,如果当面收取了你的安装费,则你跟工人师傅就产生了直接的雇佣关系,真出了意外,可能就要承担一定的费用,反过来,这个安装费,已经包含在购买空调里,商家(经销商)委托工人师傅来免费安装,由商家给工人支付费用,那么,工人与商家发生了雇佣关系,工人出现意外坠楼死亡事件,业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他可以去找经销商赔偿,这里重点是,你给谁支付钱,他跟谁产生了合同关系。


有些商家,为了转移空调师傅安装空调时承担的意外事故风险,往往在销售空调的时候,不负责安装,额外收费,而这个费用,则由业主当面支付给安装工人,如此一来,一旦出现什么意外的时候,业主就必须要承担其安装空调时产量的意外赔偿责任,在买空调的时候,最好明确这个关系。

目前,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商家直接给空调安装工购买人身意外险,一旦出现意外,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销商或业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这里说完了,说一点其他情况,那就是,不管这个安装工人是跟谁签订劳动合同,存在雇佣关系,总而言之,他最终是给业主安装空调,真出现意外死亡事件,业主出于人道主义角度,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的,哪怕是几千块,出于帮助死者家属,也会给一点的,只是多少而已,差不多几千块吧。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亲身经历一起案子,案件正在审理中。

安装空调一般会被认定为承揽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中关于人身损害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条规定,定做人在承揽合同关系中,不承担赔偿责任,承揽人自己承担风险。

但是定做人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过错的时候,定做人就要承担责任了。

两层楼以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要有高空作业许可证,如果承揽人没有这个证,定做人选任上就有问题,承担责任几乎是必然的。你可能会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可是人死了的时候,事情就不能那么容易说清楚了。

房主如果对承揽人的工作过多的指挥,因为错误指挥导致人员死亡,当然要承担责任。

怎么规避风险?

找正规的公司来做这个工作,比如:海尔、海信等公司售后都可以预约做,多花钱就多花钱吧,真出了人命,真的几年都糟心的很。


刘律论法


空调安装师傅在家里帮忙安装空调,师傅不小心坠楼身亡,房主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现在安装空凋,都是公司内部员工,内部的维修师傅,上门安装。

他们拿着公司的工资,有的正式长期员工还有五险一金,跟公司有长期雇佣劳务关系。

上门安装空调出了事故,只要不是房主的责任和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你安装空凋不是从正规大公司购买。

那么,房主就和安装师傅,存在雇佣关系。

这种情况下,房主是要负责任,赔偿的。

哪怕房主没有过错。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你的空调,是从二手市场购买过来,然后自己找人安装。

这种情况,房主也要承担责任。

这个不管你房主过错与否,总之,现在卖空凋越来越正规,专业。

购买空调什么的,一定走正规渠道,二手空凋我想应该这个年代不会有再安装了吧?


遇我得福


◇家里曾安过空调,看工作人员安全意识非常淡泊,提醒都不听。希望空调安装师傅能够提高安全意识,从源头防止意外的发生,杜绝危险!

房主是否要负责,分情况而定:

购买空调时,卖家是否表示会免费安装,如果是卖家找的安装公司,那么发生事故后,要找卖家协商赔偿;

如果购买空调后,自己找安装公司安装时,如果安装公司是有资质的,那么属于工伤范围,如果自己找的安装公司没有资质,业主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空调安装师傅发生意外事件:

2018年4月,在博兴县吕艺镇一住宅小区一名安装空调的师傅和空调外机从三楼坠落,重伤送医,在医院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2018年7月,南京发生一起空调安装工人高空坠落事故,两名工人在南京某小区安装空调外机,其中一人从8楼坠落,当场不幸身亡。

夏天又快到了,天气也逐渐热起来了,空调师傅的忙碌期就要来了,所以在这里我希望从业空调安装师傅的人能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操作流程。同时房主们要注意,如果遇到空调师傅不规范的操作,应当立即制止,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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