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前高管涉嫌IPO“放水”被訴 申酉控股涉案

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25日電 據香港廉政公署網站25日消息,3月25日,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和港交所上市顧問林楚華,

兩人涉嫌在數家上市公司首發上市過程中貪汙賄賂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款共計915萬港元。

港交所前高管涉嫌IPO“放水”被訴 申酉控股涉案

  據香港廉政公署介紹,楊金隆,四十三歲,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前聯席主管,被控兩罪名,即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以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違反普通法。

  林楚華,六十歲,上市顧問,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據悉,楊金隆案發時是其中一名負責監督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工作的聯席主管,該組共有兩名聯席主管。楊金隆負責審閱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以確保申請符合《上市規則》及《公司條例》的要求。他亦會在提交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予上市委員會或創業板上市審批小組審議前,同意有關批准或拒絕的建議。

  林楚華是一名上市顧問,向有意提出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公司提供建議和協助。

  香港廉政公署指出,楊金隆涉嫌於2017年6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日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聯席主管,於履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失當行為。

  楊金隆還涉嫌對港交所隱瞞或沒有向港交所申報或披露,林楚華把合共915萬港元的款項轉賬予楊金隆的妻子。

  楊金隆又涉嫌於處理及審閱多項林楚華參與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時,沒有申報利益衝突情況;以及沒有避免參與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討論及決策過程。

  此外,楊金隆涉嫌於或大約於2017年12月21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林楚華接受200萬港元的款項,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申酉控股有限公司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林楚華涉嫌在2017年12月21日左右,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向楊金隆提供上述200萬港元。

  另據公開信息顯示,涉案的申酉控股於2017年12月15日在港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為生產及銷售縫紉線。

  申酉控股近日發佈公告,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虧損相比,預期集團將錄得虧損淨額增加超過810萬港元,虧損增幅達75%。(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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