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已過世,我爸76歲,找個50歲阿姨,她要求房產更她名工資卡也歸她,這靠譜嗎?

緣圓起名


一般來說換位思考一下事情就明白了。換成那位50歲的阿姨是自己媽媽,你願意她嫁給一個大二十多歲的老頭,不圖錢物每天比保姆還盡職盡責伺侯他,在不久的將來老頭一死,你媽媽就立刻捲鋪蓋走人,你願意媽媽去嗎?房子工資既然是老爺子一輩子的財富,就應該由他的意願處理,如果他願意,就沒什麼不妥,子女也無權過問。到了晩年,婚姻就不要往感情上扯,就是現實的生活需求。人都有老的時候,就算你不能理解老人的感受,最起碼的尊重要有。我希望以後老了,兒女不要眼巴巴的看著我的財產。


Seven羊


信不信,一旦房產過戶,你老爸可能日子就不長了(可能講的有點難聽了),現在專門騙單身獨居老頭的老太很多,房子一過戶,就給老頭把降壓藥換維c,要不就是維c換安眠,吃的老頭痴痴呆呆,某一天來個磕碰或摔個大家,人就沒了,然後老太卷著房子跑了


跑跑o跳跳


謝謝提問:

首先我認為你父親的這種選擇完全不靠譜,當然不是說他再婚不靠譜,是他現在找的這個老伴兒,不靠譜,首先年齡不靠譜,相差26歲!你爸應該是她的父輩年齡,其二,她的條件很苛刻房產要寫在她的名下,工資卡交給她,憑什麼?你父親要答應他?憑她年輕啦!說的難聽點你父親是老牛,想吃嫩草!這種情況現在這個社會已經是司空見慣了,這種情況如果還沒有形成的話,你最好是耐心的勸說你的父親,把利害關係,慢慢講給他聽,女方要的這些條件都是不合法律規定的,首先房子什麼都是婚前財產,與她沒有半毛錢相干…勸說你的父親找老伴兒,你們不反對,應該首先考慮年齡相當,身體健康,通情達理的老伴,這種還沒結婚都要求這樣那樣的,我認為女方的動機不純。

當然,如果已經形成了,這種情況一定通過法律手段介決。一


老佛爺209652674


媽去世了,爸找一個50歲老伴?說明這個父親非常聰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財產自作主張。這裡還得提醒一下,50歲的女子也不要僅是一條路,房產證記入名下,只是個型式。關鍵是現時生活和以後的日子?如何處理好平等和兌價交換價值問題!老年人生活費用,都值得考慮的!


爾東65602987


做保姆就是了,工資可以高一些。子女們都是既不願意伺候老人,又生怕房子財產給了女方。換位思考,人家女方不是為了房子錢財會樂意伺候老頭嗎?子女們就算老頭的錢,房子都給你們,你們樂意伺候老頭嗎?女的要求沒毛病,老頭再婚也有道理,子女顧慮能理解。只是現在的兒女們重視財產更甚過老人的需求。人老了,活不幾年了,想著利用自己的財產換來最後的安逸生活有什麼不可以的,錢也帶不走,如果給了子女也未必會得到好的照顧,子女們都是為了錢財的多。如果女方盡心盡力照顧,老頭自己的房子錢有什麼不能自己做主的啊。如果要求子女拿錢給自己找老伴恐怕天底下也沒有子女會同意,拿自己的錢找老伴子女們還心不甘情不願的。唉,世間事難說。


冬日暖陽大姐


這取決於那個阿姨有沒有子女。另外一個你父親還在是不是他的意思?房產和工資是你父親的。他有權支配。那個阿姨有沒有侄女?房產留在他的名字。以後他是歸天以後。這些東西都變成遺產。

但從事情的經過來說。這阿姨就是來要財產的。而不是來愛你父親。更深一點的是。把財產留給了他。你父親會無緣無故的死去。他會認識到人情多麼冷漠。


無為一生2


你老傻了吧!這種人要的是錢和房!千萬別上當!等錢和房都歸她了你爸離火葬場就快了。不要不愛聽,這是我親眼所見!


手機用戶71567277265


不靠譜,而且實現的成本很高。
從法律上來說,你父母的財產應該均分,你母親去世後,她的那部分財產應該分給你和你爸爸。

舉例說,如果房產價值100萬,那麼其中應該有25萬是你的。你父母的其他資產,如果沒有其他情況的話,也應該如此分配。

所以,你爸爸將房產更名和給工資卡之前,應該把屬於你的那部分先給你,否則你爸爸是沒有權利把它們都給那個阿姨的。

另外,所謂房產更名,是指在房產證還沒有辦理好的情況下,對房屋買賣合同上得名字進行變更,使房產的擁有者發生轉讓行為。你家的房子肯定是老房子,老房子不能更名,只有買賣和贈與。而買賣和贈與都涉及到稅費的問題。如果房產值錢,這筆錢也不會少,這筆錢讓你爸爸負擔就不合適了吧,只能讓那個阿姨負擔。

綜上,你爸爸要是想把房產給那個阿姨,首先要進行房產的估價和公正,讓那個阿姨把你那部分用現金補給你;其次,阿姨再去房管所交涉及到的稅費,也是現金。這些都弄完了,房產證上的名字才能改名,我預計大部分阿姨一聽要交的金額都會打退堂鼓的。

所以,最後的解決辦法就是把你和她的名字都加在房產證上。這樣處理手續上最簡單,而且對大家都好。既承認了你的份額,也安慰了阿姨,也不擔心被阿姨全都拿走。


婞金融


我肯定地說:不靠譜,只能當保姆對待,供吃供宿並開人家工資,因為你爸七十六歲了,而那個阿姨才五十歲,年齡懸殊太大,你爸愛上那個才五十歲的女人是無疑的,但一個才五十歲的女人能愛一個近八十的老人嗎。


陳樹請


如果是一位理智的父親 他應該先把屬於原來夫妻的共同財產適當跟子女做一個交代

至於再婚 如果他願意全部奉獻 作為子女貌似無權干涉 不過 如果是我 會做必要的公證 除非我真的不差錢 將來可以任勞任怨

這個跟孝順與否沒有關係 所謂 醜話在前 會規避很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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