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发布总河长令 提出“人水和谐”的治水目标

3月16日,昌乐县委书记、县总河长刘裕斌,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张建伟,共同签发了2020第1号昌乐县总河长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根治水患、防治干旱”总目标,加快推进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构建美丽河湖,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河湖环境。

昌乐县两位总河长在《总河长令》中提出“人和”的治水目标。主要是通过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河湖治理管护和美丽示范河湖建设三个方面工作,把河湖问题彻底解决好,水利工程保质保量建设好,河湖生态持续治理好,管理体系科学运行好,实现度汛安全,河湖生态持续向好,构建起人水和谐的河湖生态环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