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有義務帶老公和前妻的孩子嗎?

薛-旭


你結婚前就知道人家有孩子,結婚後又怕帶孩子,那你私心就太大了!結婚前你認為人家有孩子不跟還有人同情你,結婚後你不帶孩子哪有理由說過去?好好反思自己做對不對?


這就不懂了


二婚,有義務帶老公和前妻的孩子嗎?

有義務,不但有義務還要帶好前妻的孩子,做個合格的媽媽,而不是合格的後媽。

你對他好,出自真情實意,不是虛情假意,孩會感受到的,並給予回應。

我媽媽的同事,年輕的時候,因為家裡老大,家庭困難要扶持,所以一直等到弟弟、妹妹都結婚了,才開始找對象。

可是年齡大了,所以就找了個二婚帶兩個孩子的結婚了。

結婚後,對那兩個孩子非常好,

即使後來有了自己的孩子,

對那兩個孩子還是一樣,跟親生的沒有不同。

現在夫妻兩個都退休了,自己生的孩子不在身邊,

平時有事、有病有災的全靠那兩個孩子跑前跑後。

那兩個孩子,對她也是跟自己的親媽一樣。

有付出就會有回報,特別是付出不求回報的時候。


張小貓的魚


這個就要看兩個人的情況了。如果婚前就瞭解,知道要去做後媽,心裡應該有這個承受能力去面對才能嫁給他。

那麼愛屋及烏,孩子沒有罪選擇不了出生。當然後媽不好當,孩子的一些牴觸跟生疏感,都會讓人很頭疼。

這個需要耐心跟愛心,假如真是因為孩子的問題處理不好,恐怕再離婚也是有可能的。

現在離婚率高,大家都以為再找一個就會比現在好。事實上,出一家進一家是很不容易的。從小的夫妻都那麼多問題,就不要指望再找一個就沒有問題了,只會多不會少。

求大同存小異吧。一次失敗就不要再次錯嫁,童話裡的故事不存在。

其實有的人真的不太適合結婚,但偏偏世俗裡要什麼防老[捂臉]……共勉



囧來囧去


二婚有義務帶老公和前妻的孩子嗎?

這個提問非常精闢[贊]!

首先你提的這個問題就暴露了你對這個問題的顧慮,人都是自私的!

1、如果孩子跟著你現任的老公,也就是你們一起過日子,你是有義務帶孩子的。為什麼呢,夫妻之間是平等親密的關係,你能接受對方就能接受他的孩子,你老公有義務帶孩子,你們夫妻之間也就是你可以幫助你老公待他的孩子,你們在一個家庭生活,就是一家人!雖不是自己親生的,但也能培養出一家人的感情,不是非親生的就不好!很多故事和生活中能看到不是親生的比親生的還好。

2、如果孩子沒有跟老公過日子,你有沒有義務帶,這個一般說只能看個人感情而定,孩子判給老公的前妻,老公每個月給對方一點生活補助,定期待孩子玩或者生活,你作為現任老公的妻子可以和老公一起分擔,俗話說你對現任老公孩子的好也就是把你們之間的感情培養的更好,當然你工作或沒有時間這也無話可說,畢竟孩子是判給老公前妻,也就是老公前妻和現任老公之間的事!自己把道德品質做好就行了。



老胡在浪


看看離婚協議中孩子撫養權給誰的,如果是給父親,我認為他和你都有義務和責任照顧孩子,留在其爺爺奶奶身邊其實不對,如果撫養權是給母親的,你照顧不過來了,那就請母親接走。其實從道義上來說,照顧肯定比不照顧要在理,我並不認同那種說孩子又沒有流著你的血幹嘛照顧之類的觀點,孩子是無辜的,任何時候都應該得到父母的愛,包括繼父繼母的愛。從另一方面說,如果你跟其父親結婚組成新的家庭,本來也應該接受對方的孩子,不說視如己出,到適當的照顧和關愛是必須的,如果你愛對方,也應該愛對方的孩子。申明,我不是道德綁架,僅僅是善意的分析。


百搭魚師奶


1. 沒有。

2. 撫養這孩子是你老公的義務,你是繼母,如果孩子與你們共同生活,你照顧了孩子,孩子將來有贍養你的義務,不照顧也不違法。

3. 他們的離婚協議是孩子由母親撫養 ,可孩子卻在爺爺奶奶處,母親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你老公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為自己,讓孩子母親支付每月的撫養費。


沐幽情感


沒義務。

別人的錯幹嘛你承擔,建議未婚女性別接觸離異男,都離得遠遠的,這樣可以少受傷害。沒有對比傷害,不會因為孩子吵嘴。有些事情,你管了,後面麻煩事兒一堆,做得好應該的,少不留神就是後媽惡毒[泣不成聲]可是人無完人,而且頭婚女沒有帶孩子的經驗。時間一長就是黃臉婆+保姆

離異女帶孩子比較有經驗吧,但是不少離異女都想找未婚男的,呵呵。


勵志從警_1027


二婚,始終是一門難解的數學題,許多問題與矛盾的產生,都是因為孩子……但既然已經結婚了,肯定婚前也進行過深思熟慮的考慮過要與這個二婚男人共度一生的。如果老公有孩子,並且婚前就判給老公了,這已經是事實了,登記結婚的那一刻,就要做好義務帶老公與前妻的孩子。接受這個老公,責無旁貸要接受老公的孩子。如果是我,我還要加倍的真心的對老公的孩子好,首先;就老公而言,因為自己對孩子好就會讓老公心裡舒服更愛自己和這個家。家和萬事興,家庭和睦才能使老公的孩子與自己消除生活中的小隔閡。已經經歷了一次婚姻,老公也會珍惜這個來之不易的家庭。第二;就孩子而言,人心都是肉長的,日久見人心,孩子也會感受到這份濃烈的母愛的。人們常說養只小貓或小狗時間一長也會有感情的,何況是一個孩子呢?第三,就自己而言,渡人便是渡己,多做善事,孩子長大了也會感恩自己的。所以說,二婚有義務帶老公與前妻的孩子。



紫薇花開香滿園


二婚不但有義務去帶老公和前妻的孩子,而且也應該去帶老公和前妻的孩子,因為從法律上講老公和前妻的孩子如果不滿18 歲,老公就應有義務去照顧和撫養老公與前妻所生育的孩子,不過義務和權利是平等的,當你老公年老需要照顧時,那麼你老公和前妻所生子女也應該回頭來照顧及撫養自己的父親,這是法律規定的相互的義務和權利。

不過這個問題還有個說法,如果你老公在你二婚前答應你不需要你在婚姻其間由你來帶(或撫養)老公和前妻所生子女的話,而結婚後如果老公反悔後,要求你幫帶(或撫養)老公和前妻的孩子,,那麼這要由你來決定了,如果你思前想後將心比心如果你很大度的答應了老公來帶老公與前妻的孩子,那是很好的答案,當然如果你因貧窮無力和其他原因不適宜帶這個孩子,那你也是沒有多少過錯的。

但是你如果二婚前明知老公和前妻有不滿十八週歲的孩子,你又沒有提出二婚後會不帶老公和前妻的孩子,當結婚後再提出不給老公和前妻的孩子,那麼就是你的大錯特錯,因為老公不可能不撫養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法律也不允許老公丟棄自己的孩子的。人人必須又要講理又要遵守法律。

這裡還有個說法,即便你幫帶(撫養)老公和前妻不滿十八週歲的孩子,那麼從法律上講也自然成為了你自己的孩子,因為法律規定只要你義務帶了你老公和前妻的未成年的孩子,當你老了需要這個孩子照顧或撫養你,那麼這個孩子從法律上講,他必須有義務照顧和撫養你,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所以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平等的。

凡是二婚真不容易,在某報刊上有個統計,反是二婚的有多達95%的沒有把婚姻堅持下去的,三婚的就更難堅持下去了,先前有孩子的就更難維持下去了……所以有些自以為是或者傲漫的男女結婚後,很不珍惜婚姻的存在,想離婚就離婚……不顧後果,後來的結局難受後悔時已經晚了……

所以夫妻從結婚後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是沒有地位高低或者掙錢多少的問題……但前提必須是要盡力而為,努力奮鬥,勤儉持家才行,想盡一切辦法來建立一個和諧的溫暖的幸福家庭。


謙讓為先


妹妹,你即然選擇了二婚,要與這個二婚男人共度餘生。這個男人帶一個前妻共同的孩子,這個孩子是這個男人的血脈,是他的心,是他的魂,他不可能拋下親人,不顧一切的和你在一起生活,因為他的年齡已經過了不顧後果的階段。所以妹妹,姐姐告訴你,你即然愛他,並且和他同船經風化雨,同舟共濟。你就一定耍愛這個孩子,不是義務,是愛,是長久,是以心換心,是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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