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礦業:關於《恆豐銀行訴本公司,顏靜剛,樑秀紅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宏達礦業(600532)(600532)3月26日發佈公告,關於《恆豐銀行訴本公司,顏靜剛,梁秀紅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一審判決,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勝訴。

本案中,原告是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被告是上海中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盈浩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顏靜剛,梁秀紅,宏達礦業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原告與被告各方於2017年2月9日分別簽訂了相關《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約定被告上海盈浩向原告借款5億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1日,借款年利率7%。上述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發放了貸款,但原被告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後,被告上海盈浩未能依約償還借款本息,其他被告也沒有依約履行擔保責任。為此,原告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訴訟。(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上海盈浩償還原告貸款本金5億元,貸款利息16,020,607.37元(暫計至2018年5月20日,共計516,020,607.37元,以後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利息、複利、罰息等,直至本息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上海盈浩承擔原告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律師費1,032,041.52元;(3)被告上海中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顏靜剛、梁秀紅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4)本案的訴訟費用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擔。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本次判決系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目前,公司正會同律師對是否上訴進行討論研究;鑑於尚未有終審判決,公司將根據會計師、律師意見對2019年年度報告是否計提預計負債進行會計處理,如需對2019年度進行計提預計負債,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上述事項將會影響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公司將持續關注該案件的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