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曹丘生故事看西漢初年以法治國的精神土壤

史書上都稱西漢初年是以黃老學說治國,即無為而治。但若真的仔細分析之後,你會發現此點有誤。

在當時,確有黃老學說發揮的土壤,但有一點需要明確,無為而治僅指自上而下,即上層官僚儘量不要過多幹涉民眾生活,絕不是讓普羅大眾也無為,否則就搞笑了。

而要規範社會的方方面面,只靠無為而治是不行的。因此,西漢初年,有一個十分重要的事,便是修訂一本治國大法。

這裡便不得不提到一個人,他叫曹丘生。史記稱其為辯士,但民間卻稱他為西漢大律書的修訂者,便被視為我國法學鼻祖。

至於民間故事中他與蕭何的恩怨也許不足採信,但他的故事卻對研究當時的法治精神很有幫助。

據傳:曹丘生,商水縣曹河村人,學富五車。科考時卻因當時的漢相蕭何所嫉而名落孫山,此後便放棄功名,立志修律,併除掉蕭何。

為了專心修律,曹丘生獨居一房,每頓飯都是他妻子端到跟前。一天,曹丘生妻子生病,便由其母康氏親自送來。曹丘生以為是妻子送飯,也沒抬頭,伸出左手接過,後又斜眼左視,方知是母親親來。

由於其單手接碗、斜眼視母違反其修訂的律法關於孝道的規定,可謂不尊不孝,曹丘生便砍掉自己左臂,剜去自己左眼,重傷將死。

死前,曹丘生將自己修訂的《給漢律典》上下卷交予其母,囑其將上卷賣予蕭何,下卷埋於自己墓中。

蕭何得到上卷後,便呈給劉邦。劉邦如獲至寶,便追問下卷。蕭何問知下卷所在後,挖開曹丘生的墳墓,取出下卷,立即呈給劉邦。

劉邦翻開下卷後,發現第一條就是“掘人墓者死。”雖然極不忍心,他還是殺掉了蕭何。

此後,劉邦按照此律法,將西漢治理得國泰民安。

當然,這個故事可信度不高,但它卻反映出當時西漢上下存在著良好的法治土壤,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君王對律法的認可與需求。得到了天下,而如何治理天下,劉邦首先想到的就是修訂一本治國大法。為此才會有《給漢律典》的出世,也才會出現曹丘生這樣的人、這樣的事。當然,也許西漢律法與曹丘生關係不大,但西漢初年確實重視律法的修訂,如《九章律》。

第二,君民對執法的認真與嚴格。且不說曹丘生對仍在修訂尚未發佈施行的律法,就能夠自我執行,自罰其身,便是劉邦也能忍心殺掉勞苦功高的蕭何,以彰顯律法的威嚴和對律法的尊重,這是極為難得的。若是真事,則足可以與荊軻刺秦王時武士無令不上殿救駕的事蹟相比。有這樣的君民,才有真正的以法治國。

第三,對法治精神的渴望與追求。這個故事未必是真,卻一直被民間傳訟了數千年,說明了什麼?說明民間極為渴望有這樣公平公正的律法,也極為渴望有如此尊法守法的君王和臣民。上行則下效。

同時,這則故事也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對秦律的抨擊和非議。因為漢律很大程度上借鑑了秦律,併成為了西漢的治國大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也得到了民間的認可。

為什麼後期會認為秦律殘暴不仁呢?這要從漢武帝的“獨尊儒術”說起,因為法家思想與儒家思想存在天生的衝突,當儒家成為主流,並完全主宰歷史的筆桿子後,法家思想便逐漸被扭曲和淡化。

最後,法的土壤被禮的土壤所取代。但遺憾的是,華夏民族卻也隨之走向弱化。最為典型的,不妨看宋朝的水滸梁山,一個個滿口仁義信勇,卻殺人放火強取豪奪,絲毫不把國法放在眼裡。當這樣的人也能被稱為英雄時,天下豈能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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