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疫情的影響,2020年開年國務院發佈了很多優惠政策,為了扶持中小企業,促進經濟增長!但是初級會計考生卻發愁了,這個會不會影響我初級考試呢?一起來看!
01稅率改了
國務院常務會議於2月25日做出決定:3月1日至5月底,免徵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地區徵收率從3%降至1%等。
政策的主要內容:
1、適用對象:小規模企業,即年度收入在500萬以內的
2、適用期間: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3、區域1:湖北省,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
4、區域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很多考生要疑惑了!大型企業與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究竟如何劃分呢?
關於大、中、小、微型企業的劃型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印發),按以下劃型標準對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進行劃分。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文件中明確提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仍然適用3%的增值稅率,以及3月份前發票開錯的、3月份衝紅再開的發票也是適用3%的稅率。所以,並不是在3-5月開出的發票都是適用1%增值稅率的。
02、稅率改變對初級考試有影響嗎?
很多同學問,增值稅稅率變動會影響我今年的初級考試嗎?小萬下面給大家詳細解答!
小規模納稅人核算增值稅採用簡化的方法,即購進貨物、接受應稅勞務和應稅行為支付的增值稅,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計入有關貨物或勞務的成本。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行為時,按照不含稅的銷售額和規定的增值稅徵收率計算應交納的增值稅,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來說,小規模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併定價的方法並向客戶結算款項,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後,應進行價稅分離,確定不含稅的銷售額。不含稅的銷售額計算公式: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應納稅額=不合稅銷售額×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進行賬務處理時,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該明細科目不再設置專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增值稅,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增值稅;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交納的增值稅,借方餘額反映多交納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應稅行為:
借:材料採購、在途物資、原材料等貸: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
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行為:
借:銀行存款等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例】某企業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3%,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該企業發生經濟交易如下:購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價款為3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5 100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材料驗收入庫。銷售產品一批,開具的普通發票中註明的貨款(含稅)為51 500元,款項已存入銀行。用銀行存款繳納增值稅1 500元。該企業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購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35 100貸:銀行存款 35 100
(2)銷售商品
借:銀行存款 51 500貸:主營業務收入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500
借:銀行存款 51 500貸:主營業務收入 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 5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 500貸:銀行存款 1 500
解析:一般出題者會在題目裡標明適用稅率,如果是2019年的核算自然是3%的稅率,如果是2020年3~5月,題幹也會標明適用稅率,所以大家不必驚慌!
03、關於2020年初級教材變動!
很多同學看到稅率變動,都認為初級教材也要改了!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發佈了2020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輔導教《初級會計實務》及《經濟法基礎》調整修訂主要內容的通知,其中涉及200多處改動,確實對初級考生影響較大!
再帶大家詳細分析2020年初級教材的變化,《初級會計實務》一門變化了近75個考點,《經濟法基礎》一門變化了將近78個考點。
總而言之,初級教材越來越精煉,但是考點卻越來越多。由於初級考試都會計的入門考試,出題一般涉及比較廣泛,但是重難點卻不多。所以大家抓緊時間攻克基礎考點才是拿到好成績的關鍵。政策變動對於初級考生而言,真的不是問題,出題人一定會在題幹裡面提示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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