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北州剛察縣公安局某大隊依法處置了2起散佈涉及新冠肺炎疫情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
民警在工作中發現:2020年2月21日,剛察縣群眾李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了一段涉及疫情虛假音頻文件,當天該縣另一群眾達某某又將此音頻文件轉發至一微信群中。為防止此虛假信息蔓延擴散,民警及時開展處置工作,違法行為人李某某、達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該局對上述2人開展訓誡教育,解散相關微信群,並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民警在工作中發現:2020年3月2日,剛察縣群眾加某某在微信群中發佈了一段涉及疫情虛假語音音頻文件。為防止此虛假信息蔓延擴散,民警及時開展調查取證工作,調查過程中違法行為人加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該局對違法行為人加某某依法給予行政拘處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群眾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對發現編造、發佈不實言論的違法行為時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對於編造、傳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依法查處,絕不姑息。
來源/剛察公安
閱讀更多 西海都市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