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的人汽車駕駛證和摩托車駕駛證要合在一起?騎摩托車被罰卻要扣汽車的分?

兩輪手扶


還在為增駕後為什麼會合證合分糾結嗎?

駕駛證=人,行駛證=車,增駕合證並不衝突,而是大部分人的錯誤理解的傳播。刀本無罪罪在執刀人,同理車輛本不會違章、違章的是駕駛人,駕駛人違章如何確定該人是否有駕駛資質?

答案顯然是通過是否持有駕駛證決定,對於這一證件應該這樣理解:沒有駕駛經驗的司機通過駕駛培訓學校的教導,經過系統學習掌握了駕駛某一種機動車的技術,在確定掌握後通過駕駛技術考核確定了具備駕駛能力,之後辦法一紙證明作為“許可該人駕駛機動車的標誌物”,這一標誌物則為駕駛證。

說白了駕駛證只是做成卡片狀的證明文件,證明的內容是持有人具備哪一類車型的駕駛資質,但在獲取資質後並不決定駕駛人必須在準駕車型中選擇一種作為代步車。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且也不會有分身術,所以不論準駕車型是哪一種或持有人選擇哪一種車作為代步車,在更換之後行駛的總里程是不會發生具體變化的,佔用公共道路資源的時間相同則產生的潛在風險也一樣大,以此為基礎則出現錯誤駕駛行為的概率同樣高,那麼對該駕駛證持有人的約束力也應該同樣大。

所以駕駛證的12分仍然符合對駕駛人合理約束,要明白駕駛證的分數是人的12分,而不是車的12分,車輛沒有分數限制!

增駕後兩證合一也可以理解了,而且駕駛證的12分週期以時間週期決定,這點決定了更不會衝突。

能駕駛100種車型或有一百種不同的車型供駕駛,同一個人不也得按照順序一臺一臺的開嗎?那麼開汽車時應該是12分,騎摩托車時也是12分,但是時間假設都減為半年則為【6個月和6分】,兩者總和還是12分一年清零,這是合理的;除非有明確規定同時持有兩證時,C1和D兩證要按照順序,以一個駕駛證和一種車型只能用半年,但是這樣的規定又合理嗎?

至於有些人認為摩托車更容易違章,有這種想法則說明沒有安全駕駛意識,這類人駕駛汽車同樣會肆意違章;作為摩友或騎士是不會無視交通規則的,大部分對摩托車有充分理解的車主會比汽車更遵守交通規則,所以違章的概率與駕駛汽車並沒有什麼不同,那麼最終得出的答案則為以下兩條。

  • 駕駛證分數約束的是駕駛人(駕駛行為),以及對交通規則的理解程度。

  • 行駛證才是允許車輛正常上路行駛的基礎,兩證都不可少但是約束內容並不重合。

還在為增駕後為什麼會合證合分糾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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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Auto


有些朋友覺得比較不合理的地方在於,明明汽車的駕照和摩托車的駕照是分開考的,而且汽車的駕照是C照,而摩托車的駕照是D照或者E照,為什麼扣分的時候卻要兩個駕照一起扣,而且吊銷駕照的話也是同時會被吊銷的?

如果從這個方面來理解的話,其實是有一點曲解政策上的意思了,因為每個人取得的駕照都是隻有一本的,而汽車的準駕車型C和摩托車的準駕車型D或者E是屬於你的駕照裡面在法律層面上允許駕駛的車輛,所以才是叫做準駕車型這個稱謂的。

而每個人駕照的分在每個週期都是固定在12分,要過了駕照的清零的週期駕照的分才可以恢復到12分,而且當這個12分扣完或者因為其中的任何一項準駕車型被吊銷駕照的話,整個駕照都將會被吊銷,不管準駕車型有多少個。

所以說,當我們的準駕車型越多的時候,就要越遵守交通法規,因為當你駕駛其中的車輛被扣分的話,將會影響到你整個駕照的命運。就像我自己現在的準駕車型是C1E,所以我是可以允許駕駛小型汽車和兩輪摩托車的,一般駕駛汽車的時候我都是老老實實幾乎不會被扣分,但是我駕駛摩托車的時候由於我所在的地區處於禁摩範圍內,所以有時候被電子監控在禁摩區域拍到車牌或者是在路口被抓到的話,就需要接受處理。

↓↓↓我自己的準駕車型是C1E

如果是在嚴打的時期就要被處以最嚴重的處理方法:罰款200元並且扣3分,在這樣的處理結果之下,一年時間內被抓4次,相當於記滿12分需要重新參加部分考試才可以清零。而現在的情況是我有一次因為沒有看到紅綠燈不小心被記錄闖了一個紅燈,已經扣掉6分了,再加上上次進到市中心被抓的一次,扣到了9分,現在我的駕照就只剩下3分,如果再一次進市區被抓,我駕照的12分就被全部記滿。

↓↓↓因為進到了禁摩區域被交通監控抓拍

在這樣的政策下其實我也是比較難受的,如果汽車記汽車的話,摩托車記摩托車,好歹一共也有24分,這樣的話就沒什麼壓力,畢竟再怎麼開也應該不會記到24分,但是如果是12分的話,無意間創兩個紅燈,或者是超速一兩次,亦或者是騎摩托車被抓兩三次,基本上就需要重考了。

總而言之,從好的方面來考慮的話,這樣做也可以讓一些在法律邊緣試探的駕駛員能夠有一定的壓力可以遵守交通規則,從宏觀的角度來看的話還是更加有利於我們道路安全的,但是從微觀的個人的角度來看的話,有些人就會覺得不太合理,既然政策如此,在相關的法律法規調整之前去適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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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說汽車那些事


不是有的人汽車駕駛證和摩托車駕駛證要合併在一起,而是所有的汽車駕駛證和摩托車駕駛證都要合併在一起。像是C1E、C1D都是很常見的增駕駕駛證。

不管你是什麼車違章了,只要不是現場處理,分都是扣在自己車子上的,不是扣在你駕駛證上的;至於最後扣了汽車的分,不是車管所也不是交警的問題,而是你自身的問題。你可以選擇用摩托車駕駛證去處理摩托車違章,畢竟你借一個摩托車證還是不難的。

至於為什麼增駕之後還是隻有12分,這個其實很簡單;扣分這個限制是為了不讓你違章,或是減少你的違章次數。12分是允許你扣十一分不處理你,而不是給你12分,你要明白這一點。


無雙雜貨鋪


摩托車駕駛證的分和汽車駕駛證的分是分開的嗎?我自己的摩托車駕駛證和小汽車駕駛證是合二為一的。我本來以為是一個規則而已,如果可以分開來扣的話,那一個人不是有24分了?這個說法不正確。12分只是你作為一個駕駛員的分而已,根本就沒有分是摩托車還是小汽車,有些時候就算你只是駕駛一臺非法的電動車,他們把你捉到之後扣的分也肯定是你的駕駛證裡面的12分,這12分絕對是不會分摩托車還是小汽車的。

所以還是不要做夢啦!你只有12分沒有分數,摩托車還是小汽車,只要你駕駛證和的機動車上路,非法駕駛被抓到了,扣的全部都是小汽車的分。


中小學英語精修


不是有些人而是所有人,都必須要把兩個證合二為一,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兒,因為你不這樣做不行。

首先你要明白,汽車駕駛證和摩托車駕駛證,準確的來說,都屬於機動車駕駛證,只是它們的準駕車型不同而已,而且它們的準駕車型範圍又不相互包含。

說實話,有幾人願意讓這兩個證合在一起的?有很多人都想著這樣的美事兒,我既有汽車駕駛證,又有摩托車駕駛證,如果不合證,一個證12分,兩個證就是24分,開車違章就扣汽車證的分,騎摩托車違章就扣摩托車證的分,該多好啊!但這樣的美事兒也只能想想而已,現實情況根本就不允許。

無論你是有摩托車駕駛證去學車,還是有汽車駕駛證想開摩托車,都有辦法讓你把這兩個證合在一起。咱可以想想,報名學車時,工作人員是不是都會問一句,你有沒有摩托車駕駛證?有的話就屬於增駕,摩托車駕駛證先給你收上來,等你四個科目都考完後給你一本和別人不太一樣的駕駛證,即增駕駕駛證。沒有的話屬於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就比較簡單了。只有汽車駕駛證,沒有摩托車駕駛證,你駕駛摩托車被逮到,就按無證駕駛或準駕不符處理你。

騎摩托車被罰卻要扣汽車的分,這樣看似很不合理,實則是合情合理又合法,因為別管你是騎摩托車還是開汽車,造成違章的是不是你這個人,與開什麼車沒啥關係。既然違章了,那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駕駛證歸根結底管的是你這個人,而不是你開的車!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感覺說得有道理,請點贊留言~


我的農村日常


兩證合一不合理


海闊天空59033252


可以這樣理解就容易懂了,雖然,1.駕駛汽車有準駕車型本12分,2.駕駛摩托車也有準駕車型本12分,但,駕駛本只有一個,所有車型在一個本上12分。為什麼一個駕駛本的,因為“人”這個主體只有一個。


思維的角度


我是小菊子,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汽車駕駛證為什麼要和摩托車駕駛證合在一起?我考駕照那會兒才聽說有這回事,那天我去駕校報名的時候,工作人員就問我有沒有摩托車駕駛證?我才瞭解到原來是假如你有摩托車駕駛證,想學汽車C1駕駛證那是增駕,要把你的摩托車駕駛證收回去,等到你所有考試項目合格,會給你換個駕駛證,上面會寫著 C1 E。這樣一來,兩證合一,如果騎摩托車違規,就是要連帶小車一樣扣分的。



田園小菊子


清遠考麼託車駕照要多少錢


陸鏡芳


我想說的是,A1和摩托車本和一,摩托車違章了要扣分,是不是在網上學習,提交體檢報告才能完成扣分。(你只有摩托車本違章了只扣分罰款,不用在網上學習3個小時和交體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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