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未到崗全額發放工資,三月要求員工復工卻提出離職,這種員工是否值得挽留?

小眼兒觀世界


我是湖北人,至今還沒能返崗復工,我們公司從2月起,只發放生活費。我粗略統計了一下很多因疫情被困在老家的同鄉,很多公司因為疫情的影響,都停止發放工資(有的公司都宣佈解散了),能發生活費就已經是很有良知和責任感的好公司了,能夠全額髮放工資的公司更是寥若晨星。既然他不懂得珍惜,就讓他隨風而去,根本不值得公司挽留。從我20餘年的職場閱歷來看,以下幾種員工是要不值得挽留甚至要儘早予以勸退的。

1.寄生蟲類員工。這類員工混跡於職工隊伍,偷奸耍滑、濫竽充數。1993年大專畢業後,就進入國家水利部所屬的一家大型發電廠上班,因為發電運維是班組協同作業,不可能像製造業流水線作業,可以按件計酬。正因為這種“大鍋飯”體制,滋生了很多“寄生蟲”。這些人上班睡覺,到下班點兒跑得比兔子還快,每月按時領工資。後來,電廠進行技術升級,引進國外的自動控制技術,這些混日子的“寄生蟲”只能紛紛下崗。尤其在上個世紀90年代以前,我們國家還是計劃經濟體制,很多國企都是被這種“寄生蟲”活活整倒閉了。他們把企業當成了一顆大樹,“企業是我家,缺啥家裡拿”,長此以往,枝繁葉茂的大樹終究扛不住寄生者的掠奪,倒閉是宿命。

2.損公肥私,內外勾結的員工。有些員工處處只會替自己的利益考慮,根本不會顧及企業的長遠發展。比如有的業務員會利用職務之便,套取客戶信息,誘導客戶接洽同行業廠商,給公司造成客戶流失,以便他從中漁利。有采購員利用信息不對稱,以實際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購得原材料,然後加價報賬,從中賺取差價等等。更惡劣者,利用公司管理的疏失,監守自盜,中飽私囊。近日頭條新聞報道深圳某公司會計虛構員工花名冊冒領工資,導致公司每月損失100餘萬元。

3.朝秦暮楚,缺乏忠誠度的員工。這類員工,缺乏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對企業、甚至其人生、家庭都沒有任何責任感,沒有職業規劃,奉行“有奶便是娘”的處世哲學,這種人留在企業就是一顆“定時炸彈”,因為他準備隨時撂挑子,根本不能接受任何挑戰和壓力。


古樓老僧


做為企業管理者的角度來看,如果遇到題主這種,二月份沒有到崗,按規定發放了全額工資,三月份要求員工復工,此員工提出了離職,這種員工屬於只佔公司好處,不能共患難的員工,如果在企業員工充足的情況下,沒必要也不值得挽留。米哥建議管理者在碰到員工申請離職,考慮以下幾個因素來決定要不要挽留此員工。

能力成長但沒有提供合適崗位與薪資的員工

這種員工是通過企業的培養和學習成長起來的,但由於其能力的增長,在公司工作的業務也比較敬業和突出,但由於入職或是成長之初沒有給到合適的職位,沒有給到足夠與能力匹配的薪資。人往高處走,如果由於這樣的原因辭職的員工,那麼就很有必要挽留,因為此種有能力的員工真的是企業的財富,不能讓其白白地溜走,挽的方法也就是針對員工需求,進行必要的升級加薪,讓其能力得到發揮的空間,讓你付出有薪資的回報。

對企業有忠誠度的員工

雖然此類員工能力沒有第一類員工的能力和貢獻,但這類員工也一直能盡職盡責的完成本職工作。最主要的是此類員工在企業遇到困難的時候,對企業不離不棄,能顧大局,個人吃點小虧,一直與企業同甘共苦,具有可靠性和忠誠度,這類員工也是企業必須挽留的員工。特別是經歷這次疫情,在企業遇到經濟困難或是現金流困難的時候,能聽從安排,願意推遲或先只領部分工資,與企業一起共渡的難關的員工。

所以當企業遵循政府的號召,沒有上班的情況,全額髮放工資,是一個良心的企業,但當疫情解除,企業要求員工復工時,員工就提出了辭職的情況,如果沒有其他原因,那至少證明此員工是不值得信任和培養的員工,建議損失一個工資,讓其回來完成工作交接,批准其走人吧,因為這類員工不值得花更多的時間來挽留了。


米哥職場漫談


老闆二月二月未到崗全額髮放工資,相信這待遇在很多單位都是是難得的了。老闆有仁,身為員工怎麼能忍心不異呢?當然員工可能有難言之隱,這個我就不得而知了。我覺得你應該跟他交流下,家裡有事?就人文關懷下,又或者他早有離開的念頭,他肯說也是好事,人之將走其言也善,多多少少可以知道平時員工的想法,看看自己的管理沒有什麼好的或者不好的地方。如果不說也沒事,盡人事聽天命而已。其實每個要離開的人都是想了有段時間的...


覺物者


讓他滾蛋,這種員工真的不值得留,一對公司一定會不忠誠,二下一次一定會出賣公司,三以後一定會吃裡扒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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