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見火就罰 清明節期間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客戶端訊 記者焦俊傑報道:3月24日,記者瞭解到,為確保清明節期間全市森林安全,南昌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印發《關於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通知》,明確清明節期間涉林縣區指揮部必須有一名主要領導蹲縣值守,確保全面停止煉山和疫木焚燒及審批,嚴禁燒荒、燒田埂、燒秸稈,上墳燒香、燒紙錢,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通知明確,縣(區)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制、部門分工責任制,對清明節期間的森林防滅火工作要專門安排部署。清明節期間,各縣區指揮部必須有一名主要領導蹲縣值守;所有林區鄉鎮,都要有應急、林業部門以及縣直單位包鄉鎮。包村幹部一律深入村組一線督查指導森林防滅火工作,做到責任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確保清明節期間不發生森林火情。

  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網格化巡查和林農交錯區定點看護兩項制度;對留守的老人、兒童、智障等重點人群和林內施工、入林旅遊人員要進行嚴格監管和宣傳教育;對風景區遊人吸菸等行為要堅決制止;4月1日至8日,全面停止煉山和疫木焚燒及審批,嚴禁燒荒、燒田埂、燒秸稈,上墳燒香、燒紙錢,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要組織精幹力量,對重點林區、重點部位防火隔離帶、防火線等基礎設施進行一次全覆蓋巡查。對清明節期間野外違規用火行為要依法查處,墳墓集中地段要安排幹部蹲守,散墳也要落實看守人員,做到“山有人巡、路有人守、墳有人看、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在全市形成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高壓態勢。

  各縣區防火辦要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加強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嚴格實行“熱點核查零報告”“有火必報”“報撲同步”“歸口報告”制度。對於上級通知的衛星熱點信息,必須在1.5小時內反饋核查情況,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的,應當說明原因並在1.5小時內反饋,堅決杜絕“大火小報”“故意遲報”和“隱瞞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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