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課堂│保險的猶豫期、等待期、寬限期、中止期,你懂了嗎?


保險猶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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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猶豫期也叫冷靜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後的一定時間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將合同退還保險公司,並申請撤消合同,退回所交保費。

需要注意的是猶豫期過後退保投保人就要承擔一定的損失,只能退回現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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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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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等待期是指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受益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那這段時期稱為等待期。

設置等待期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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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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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寬限期是指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的寬限時間。在寬限期內,即使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保險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責任,不過要從給付金額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

但若過了寬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額交納續期保費,則保險合同將會進入中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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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中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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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中止期是指投保人在寬限期後仍未能繳納保費,從寬限期結束次日零時起合同效力中止。在中止期間,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在中止期內投保人可以申請恢復保險效力,只要保險公司同意復效,同時投保人補交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即可。中止期過後,保險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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