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法院:訴訟服務“線上”辦 符合條件100%立案

  疫情期間,涉及訴訟案件怎麼辦呢?3月24日,貴州日報當代融媒體記者採訪石阡縣人民法院得知,石阡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通過線上平臺進行訴訟活動,實現各項訴訟服務由線下向線上的延伸,全方位為當事人提供“零接觸”式訴訟服務,對符合法定立案條件的,堅持做到100%立案。


石阡法院:訴訟服務“線上”辦 符合條件100%立案


  “田法官你好!現在是疫情特殊時期,宅在家裡根本出不了村,我的案件不能到庭怎麼辦呢?”一位訴訟當事人打電話向法官問道。

  “放心,只要你們原被告雙方同意,我們按時開庭,微信群我已經建好了,就等拉你們進群。”石阡法院的田景昌法官說。


石阡法院:訴訟服務“線上”辦 符合條件100%立案


  2月28日上午,田法官通過微信聯繫當事人,在徵得當事雙方同意後,與書記員組織雙方建立微信調解群,利用微信視頻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過程同步錄音錄像並直播。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磋商,雙方就欠款事實及還款方式達成了一致意見,承辦法官將達成的調解協議內容向原、被告逐條複述後,原、被告均表示對協議無異議,本案順利結案。


石阡法院:訴訟服務“線上”辦 符合條件100%立案


  該起案件,法官利用微信“隔空辦案”,成功調解一起追索勞務報酬的糾紛案件,減少了當事人訴訟雙方往來奔跑受累,節約了訴訟成本。
  “疫情防控期間,有糾紛卻不能出門立案,怎麼辦?”石阡法院春節期間向社會發出節後暫時關閉訴訟服務及信訪接待場所通告。儘管場所關閉,但是立案等訴訟服務仍舊“在線”。

  “您好,您今天提交的網上立案申請已審核通過,等繳費成功後,我們會把受理案件通知書郵寄給您,請注意查收。”3月6日,石阡法院立案庭將立案情況電話通知當事人劉某。


石阡法院:訴訟服務“線上”辦 符合條件100%立案


  疫情雖然給執行工作帶來許多不便,但是石阡法院執行幹警在疫情防控期間,依法保障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的訴訟權益,充分運用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設成果,依託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貴州移動“微法院”、12368服務熱線等,強化訴訟活動線上功能,通過張貼公告、網絡發佈、微信溝通、電話諮詢等方式,引導當事人通過線上平臺進行訴訟活動,實現各項訴訟服務由線下向線上的延伸,全方位為當事人提供“零接觸”式訴訟服務。
  石阡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一直秉持著“凡事有交代,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每天都保證有工作人員在崗,確保及時審核網上立案材料,及時電話、微信答覆當事人。對進行諮詢的當事人做耐心細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釋明,及時做好網絡維護。對符合法定立案條件的,堅持做到100%立案,切實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同時,全面推行模塊化機制,意在改變以往效率低下“一人包案到底”的執行舊模式,真正實現流程化、模塊化的分權集約運行。其中,線上查控模塊用足用好各項措施,對每一個案件進行“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全覆蓋。
  2月3日以來,石阡法院已立執行案104件;執結56件,執行到位金額1089.97萬元,保全400萬元;網絡查控104次;扣劃案款17筆,扣劃金額35.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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