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垚瑾涉嫌詐騙罪一案,由雲浮市公安局雲城分局移送我院審查起訴。經審查,被告人王垚瑾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間在微信群中發佈有大量現貨口罩銷售的虛假信息,利用電信網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云城區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3月20日依法對被告人王垚瑾以詐騙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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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03:11:45 碑林區檢察院
被告人王垚瑾涉嫌詐騙罪一案,由雲浮市公安局雲城分局移送我院審查起訴。經審查,被告人王垚瑾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間在微信群中發佈有大量現貨口罩銷售的虛假信息,利用電信網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云城區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3月20日依法對被告人王垚瑾以詐騙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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