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劑量和次數是不是越高越好?

大部分患者總會在等待治療時相互之間溝通治療方案,發現有的人一個療程放療二十幾次,有的人需要三十幾次,這時很多人會產生疑惑,為什麼我的治療次數和別人不一樣呢,那是不是放療劑量和次數越高越好呢?

放療劑量和次數是不是越高越好?

並不是這樣的,雖然說治療腫瘤時,一定要有足夠的劑量才能產生生物學效應,致使腫瘤死亡。那是不是劑量越高越好呢,理論上有一定道理,但條件是放射線只照射腫瘤,不照射正常組織。從目前來看,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腫瘤總是和正常組織糾纏在一起,要麼腫瘤外周包繞著正常組織,要麼腫瘤圍繞某個重要臟器、大血管生長,無縫隙連接。放射線進入體內,必然要穿過正常組織,因此在殺滅腫瘤的同時,正常組織也受到了一定的損傷。

放療劑量和次數是不是越高越好?

放療的常規治療劑量是在長期的臨床積累中,經過實踐證明,制訂出了各種腫瘤的治療劑量。某種治療劑量殺滅了大部分腫瘤組織,而正常組織還可以耐受,並能夠從放射損傷中恢復過來,不至於造成大的損傷從而影響器官功能,這樣的劑量才是合理而有效的。

由於正常組織的損傷還和受照射體積有關,如果正常組織的照射體積小,能避開重要器官時,可適當提高放射治療的劑量,對腫瘤的控制也更加有利。但是也有一部分腫瘤,由於它的生物學特性,即使提高劑量,療效也不會有大的改善,對於這些腫瘤,就沒必要提高劑量,若強行提高劑量反而導致周圍正常組織的損傷加重。

因此,不同的腫瘤,治療劑量是不同的;就是同一類型腫瘤,大小不一樣,生長在不同的位置或處在不同的期別,以及病理類型的不同,放療劑量也是有差別的。還由於總劑量和單次劑量的不同,放療次數也會不相同。所以有的患者放療次數多,有的次數少,這都是合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部位的再次放療,正常組織的受照射劑量是疊加的,也就是說放療損傷也是疊加的。所以對於曾經接受過放射治療的患者,當需要第二次放療時,一定要提供第一次治療的部位、劑量的資料,以免重複照射,造成嚴重的放射性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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