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從小出國留學,不接受國內九年義務教育算不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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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從小送孩子出國留學,不在國內上學的行為並不違反我們國家的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是為了保證每一名適齡兒童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也就是用國家法律的強制性,來保證孩子們受教育的權利!

所以從根本上來說,只要保證了孩子們正常的接受教育的權利,就不算違法!


至於很多人說要接受愛國主義教育的說法,我認為這並不代表強制性!誰能保證在國內接受教育的孩子就一定具有民族榮譽感和愛國情懷呢?誰又說從小在國外長大的孩子就不愛國呢?

我認為凡事沒有絕對的!如果家庭具備這樣的經濟實力,想讓孩子接受更好,更優質的教育,這完全是可以的,無可厚非!而愛國主義情懷的培養和民族榮譽感的累積,是需要一個過程的,也需要家長和老師在潛移默化中對孩子進行灌輸和教育。這雖然和教育環境有關係,但並沒有絕對的因果關係!


所以我認為送孩子從小出國留學,並不違反我們國家義務教育法的關於孩子受教育的規定!


說文寫作


對這個問題,前幾天就有網友質疑。

質疑的網友反對把1.5萬個小留學生接回國內,因為他說這些小留學生到國外就讀小學,本身就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筆者專門查詢了義務教育法,找到了其中的幾個條款: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
●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

根據對義務教育法的解讀,這些小留學生的行為確確實實違反了其中的這些條款!

分析:

❶義務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是中國公民必須接受的教育。小學留學生們在國外就讀小學、初中,顯然沒有接受中國的義務教育。

❷國家規定,只要是中國公民必須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注意,在國內讀完小學、初中是義務,必須履行的。

❸孩子的父母和監護人必須保證自己孩子完成國內的義務教學學習。

❹有人可能感到很委屈,在國內讀小學、初中無非也是學習文化課,在國外也是學習文化課,效果是一樣的。

在這裡我強調一句:效果真的不一樣!

請問:在國外就讀的孩子,接受到的德育、使用的教材和國內一樣嗎?

這也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國內的教育是培養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讓孩子懂得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

國內的意識形態領域抓得非常緊,國內的教育宗旨是培養對國家建設、對人民群眾有用的人才。你把孩子送到國外去,是給誰培養人才?是為誰服務的?



觀點

近些年家長對孩子的期望值越來越高,到國外讀小學成為越來越多家庭的選擇。

留學出現了低齡化。各種機構為了滿足家長的需求也在前前後後忙著留學的牽線搭橋。似乎沒有人對小留學生到國外讀書是否違背了義務教育法。

培訓機構方表示:只是協助家長送孩子出國,並未考慮其中是否存在法律問題,如果有,也是由家長面對。

地方教育部門認為:低齡留學是新鮮事物,當前教育行政部門基本是默許狀態,尚沒有進行干預,是否違反義務教育法、如何進行法律監管,值得引起法律界關注討論。

我認為,基礎教育階段沒有必要崇洋媚外。孩子年齡小,正是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形成的關鍵時期,是中國元素融入血脈的關鍵時期。太早出去會產生文化上的缺失,對長遠發展不利。

孩子從小出國接受外國的教育,是一種違法行為。



我是朗月寒雪,歡迎關注,一起聊教育。


朗月寒雪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都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第二款: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第五十八條: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小留學生不接受國內義務教育】

試問這些家長,安的什麼心?中國早就實行了九年制義務教育,而且是強制的,先不要說小孩的事情,就說說作為家長,孩子才讀小學,你就把孩子送到國外,接受外國的基礎教育,這樣合適嗎?

【外國接受小留學生,是有條件的】

國內的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是免費的,可是如果到了外國,可就不免費了。

外國接收小中學生,也不是沒條件的,看看它們交了多少錢?國內義務教育免費,家長為什麼還送國外去?主要部分家長不差錢的,所以送孩子去國外接受教育(肯定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成了外國的留守兒童】

既然這些父母願意將這麼小的孩子送出國去做留守兒童,證明他們的父母都認為祖國的教育不好,還談什麼教育他們的孩子愛國!我敢肯定這些父母都是在為移民做準備(個人觀點)!

【這些小留學生將來還是中國人嗎】

從小送到國外的就是要培養將來的洋人,有幾個成材後能回來報效祖國的?祖國的未來建設指望不上他們,還是多關注關注國內的孩子吧,這才是祖國的未來。

加入英國國籍就有一個條件:在英國合法居留連續10年以上;所以一些家長把孩子從小送到英國留學,這樣十年之後就理所應當地擁有了英國國籍。

從小把孩子送出國,在異國他鄉學習,這樣的家長從本性上已經不承認自己的國籍了。眾所周知小學到高中,中國的基礎教育是世界上最好的,有最好的教育不上,去國外接受西方教育回來的孩子能愛國嗎?本來家長就不愛國,指望那些孩子愛國?

【接受義務教育是中國人的責任和義務】

觀點一:

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所以這類家長應該嚴懲。如果這些小留學生不改變國籍,那麼家長的做法就是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觀點二:

家長送孩子到國外,就是圖將來加入外國國籍,以便在國外發展。一個未來的華裔,今後的外國人怎麼會違法中國的法律?

我認為不遵守國家教育法就是犯法。這些從小出國的孩子長大後會不會愛中國(加入外國國籍之後大概率會這樣)?會不會為中國的建設發展出力?他們從小就沒有接受這方面的教育(愛國教育),接受的是西方的的教育(個人利益至上,也就是人權自由)。所以讓他們長大回國效力就是天方夜譚,可能性較小。

孩子無罪,責任在他們的父母。而國家對這種情況也應多加限制。未成年人不接受國家的正規教育,而出國接受西方教育的應受到法律的一定懲罰。這樣這類事情就會少了。這是關乎國家未來發展的大事不可小看。不然隨著國家的富強,有錢人越來越多,這種讓孩子從小出國留學的事也會越來越多。

倘若父母將孩子送出國留學,就是為了將來定居國外,成為外國人,我想,義務教育法已經無法約束這些家長了,最後,希望那些出國留學的孩子們在學有所成後,都能夠回來為國家做貢獻,祖國需要你們!

這些小留學生,他們不接受國內義務教育,他們的家長到底打的什麼算盤?一起交流一下吧!


一師者


孩子從小出國留學,不接受國內九年義務教育算不算違法?

這個問題其實已經不是新鮮問題了,早在2016年,《中國教育報》對此就有曾經討論過,但是最終還是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比如我這裡引用其中幾段:

事實上,出國留學低齡化是否違法,無論是在教育界還是法律界一致都沒能達成統一的認識。

這其中的原因其實不難理解——《義務教育法》的初衷是為了確保適齡孩子必須接受教育,而當時的制定並未考慮到到國外接受教育的這個問題,所以就使得這一問題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答覆。

而客觀上事實上“保學放輟”一直以來最大的挑戰難題不是學校方面的問題,跟多的則是有一些父母會主動放棄孩子的教育,所以一直以來義務教育更像是為這些孩子準備的一樣。

實際上從2016年(我像之前可能也有過這方面的討論)到現在2020年,都過去了這麼多年了,即便是現在義務教育法是2018年12月29日修訂的,無論是國家還是教育部門從未就此作出明確的約定說禁止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出國留學,這本身我認為就屬於一種“默許”的態度。

當然,如果僅是從《義務教育法》本身考慮的話,顯然不讓孩子接受國內的義務教育本身就是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但是我們也看到了,義務教育法對於父母“違反”的處罰其實是很輕的。

第五十八條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你看,除了批評教育和責令限期整改就沒什麼額外的要求甚至是處罰了……

如上所述,現實中義務教育法更多的使用還是集中在了家長不讓孩子接受教育的問題上,而採取的方式主要還是勸說為主。

這不同於國內的一些“私塾”性質的學校,國家是可以通過法律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甚至要求其關停的,但是出國留學這種情況顯然國家是沒辦法去處罰國外學校的……

而事實上,義務教育本身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也都有這樣的要求,可是對於限制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不得出國接受教育這點好像並沒有比較統一的做法。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這種事情也就這麼被人們所“接受”了。

事實上,如果不是此次英國小留學生問題,恐怕很多人也都想不到這件事情,畢竟人們早就習慣了才是。

不過跟人確實不太贊成太早就送孩子出國,最後極有可能會出現到時候中國人覺得你孩子是外國人,而國外人認為你還是外國人的尷尬局面……

國家越來越強大了,做個自信的中國人不好嗎?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孩子從小出國留學,接受的是國外的教育,如果不接受國內九年義務教育算不算違法呢?回答這個問題,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談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一章總則中第4條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只要孩子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如果孩子在國外讀書,只要國籍沒有改變,就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至於國外的小學和初中教育在國內是否會承認?這不是我們能夠回答的問題。單從義務教育法的解釋來看,孩子沒有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九年義務教育法就屬於違法行為。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民族的脊樑、社會的未來。中國的小孩子接受國外的教育,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與中國的國情可能不相適應。我們培養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接班人,如果在國外留學的孩子學成歸來後,為祖國做貢獻,那麼這樣的孩子正是社會所需要的。


Lance課堂


這種行為肯定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不過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違反義務教育法的成本比較低,所以也是廣大家長敢於違法的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四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我們應該知道為什麼要普及義務教育?

我們國家之所以要普及義務教育,不是為了強迫孩子,必須要接受教育,而是要讓孩子有更好的選擇生活的權利和能力,同時消滅我們國家的文盲,提高全體國民的文化素質。

而在這種情況下,父母選擇把孩子送到國外去學習,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提升孩子的能力,提高孩子的知識水平這和我們國家普及義務教育的目的是一致的,並沒有讓孩子放棄學業,或者是強迫孩子不上學,所以對於這些父母來說,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只能說是個人的選擇不同而已。

現實生活中也有放棄義務教育的!

鄭亞旗 小學畢業後,厭惡大陸教育方式的爸爸決定自己教育他。給他編撰了一些有趣的教材,如把中國的刑法的419項罪名編成了419個童話故事。每天下午上三節課。傍晚,爸爸會帶他到河邊去散步,和他討論電視上或書裡各種不同的話題。

三年之後,鄭亞旗學完了中學六年的課程,從這所特殊的“學校”畢業了。

因為對於這種違法沒有嚴格的處罰方式,所以很多家長並沒有把這個問題當成一個特別嚴重的問題。

還有一點,是因為我們國家整體教育資源並不是十分的充裕,很多地區增強優質教育資源的現象非常頻繁,好的學校的學位十分難得,這也是導致很多家長想要選擇其他方式為孩子人生鋪路。


宇宙最好老師


孩子從小出國留學,不接受國內九年義務教育,我認為是違法行為,但又存有一定特殊情況。

第一,義務教育法的規定。

在我們的義務教育法第二條規定: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在這一條中,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無論是民辦學校,還是公辦學校,都是以國家統一標準安排實施教育,民辦學校的教材、課程等設置也是要接受國家統一管理的。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四條中,要求具有我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僅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這兩條,已經明確規定了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

第二,小留學生是否違法,需要視情況而定

但是,各教育部門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過去留學大多是以高中生、大學生留學為主,近些年來留學項目開始延伸到中小學生,而且呈越來越嚴重的趨勢。

因為,在大家的思想意識上對孩子們接受教育等同於接受義務教育,孩子出國留學是不讓孩子成為文盲,甚至要成為世界型人才,這似乎與我們義務教育的目標與方向是一致的。因此有專家也提出強制義務教育是否應尊重選擇權利這一具有爭議性的話題。

小留學生的問題,本來沒有在大眾視線上出現,倒不覺得什麼,送孩子出去讀書也好,各個家庭有各個家庭的選擇。我曾經也是非常認可這種觀念,覺得家長有條件可以讓孩子出國學習,也能接受。

因為,我也感覺到學校中的教育對孩子缺乏一定的靈活性,甚至在國學教育上還比較缺失,無法讓孩子領會真正的道德修養方式。但是,在2019年4月的一份文件,讓我改變了原本自己在家全日制地給孩子實施國學、思維、身體等方面的教育,採取了將這些方法與我國整體教育體系結合的方式來進行。國家教育為主導,家庭教育為輔助,促進孩子德、智、體等方面的發展。

在這個若干規定中的第一條:

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業務範圍從事培訓業務,不得違法招收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開展全日制培訓,替代實施義務教育。

校外培訓機構是不能開展全日制培訓的,家庭開展相應的全日制教育與此還是有些類似的,並不屬於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業務範圍。

這當中也存在有模糊的範疇,雖然家庭行為屬於非市場行為,不需要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可是家庭要實施代替義務教育的內容,總得要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審核與批准吧,這在道理是上行得通的。

所以,我認為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實施的家庭教育代替義務教育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也是應該被取締的。

以此邏輯來思考,從小參加國外的教育可以,但需要我國教育主管部門的允許。如果出國的小留學生被教育主管部門允許,就不存在違法,否則就是存有違法行為。

結束語

從大方向來看,從小送孩子出國留學是違反有關法律的行為,但如果是在被允許的條件下又不算是違法行為,這需要有關部門的審定與認可。


童教雷鳴


九年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是為了保障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有著上學的權利,父母有責任和義務把孩子送入學校去學習。而孩子從小出國留學,並不算是違法行為。

但從小把孩子送到國外留學的父母動機值得質疑。每年花40-80萬不等把孩子送出國留學,難道是因為外國的空氣要比國內香甜?還是外國的月亮要比國內圓?不可否認的是,絕大多數從小就把孩子送出國留學的目的是為了加入留學國家。就以英國為例吧,只要持續在英國留學十年就可以加入英國國籍,拿到綠卡。

而且從小把孩子送出國留學,所收到的教育都是西方的教育,絕大多數留學生對祖國的愛國教育可以說完全沒有。長大後對祖國也就談不上熱愛了,就像某地廢青一樣。

這也是為什麼最近滯留在英國的1.5萬的小留學生父母向祖國申請辦理接孩子回國後背網友反對的原因之一。孩子留學沒毛病,但不要從小送出國門,大學畢業以後再出國留學。你覺得呢?歡迎各位留言吐槽!


山村老師看教育


孩子從小出國留學肯定不違法,如果違法的話國家早就禁止了。隨著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小孩出國留學己成一部分富有家庭的首選,這裡邊也同時存在一些問題,小孩從小接受西方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的教育肯定與中國的教育有差別缺少愛國主義教育是肯定的。長大成人後一個沒有愛國心的人能為自己的祖國做貢獻嗎?當然這些從小留學外國的自然會有一部分加入外籍的也就更談不上報校自己的祖國了。


神龍176823750


不算違法,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誰也管不了誰,誰讓外國的月亮比中國圓呢?崇洋媚外是一些國人的病態,跪軟的膝蓋永遠站不直,盲目的追風當成炫富的資本,自清朝以後就出現的洋奴才在國外對洋鬼子點頭哈腰,回國好像高人一等的假洋鬼子不搭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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