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县(市、区)近期将逐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我省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拟从2020年3月16日起逐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具体恢复接待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恢复群众来访接待时间另行通知。3月15日,各地党政领导来访接访日活动继续通过“领导干部线上接访窗口”开展,欢迎群众通过各级信访部门的网站和手机依法表达诉求。

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后,各级信访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毫不放松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来访接待场所的疫情防控,确保群众安全。请来访群众自觉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引导,依法表达诉求。同时,倡导群众尽量通过登录各级信访部门的网站,以网上信访、手机APP、来电来邮等方式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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