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怎麼辦?

王超176710227


女方指的是自己的老婆嗎?如果是夫妻關係不離婚直接起訴離婚就可以了!至於夫妻義務嘛就看自己有沒有能力再找到老婆了!



笑熬漿糊樂逍遙


根據題目我判斷你是位男士,我作為女性發表下自己的看法。首先你和妻子婚姻存續時間我並不知道有多久,先從自身找下問題比較好。曾經有位大姐向我傾訴,她的老公性慾極其強烈,讓她苦不堪言,想要的時候無論什麼時間都要滿足他老公的需要,甚至在月經期也不放過,因此她換上了婦科病,在看病期間也還是要發生關係,導致無治療效果,她說起來都是以淚洗面。沒有一個良好的性生活,她怎麼會感到婚姻的幸福,性的快感更是無從感受。這是正常的婚姻生活,也是一個真實的原因,如果你們夫妻間沒有這種不幸,看看下面的的情況有嗎?如果婚姻只是你妻子真實身份的掩飾,她是同性戀患者也是有可能的。或者就是什麼都很正常,但是她從來沒有體驗過你所給她帶來性慾的美好感覺。或者她在和你冷戰,你們之間的問題,你在生活上沒有滿足她,比如天天爭吵,那麼她也不會有心情盡夫妻義務。如果能聊天,兩個人談談比較好。我把幾種原因都說了,接下來就是你要根據情況分析一下,建議來次旅遊只有你和她的世界,喚醒她心中的美好。再或者主動參與到她的世界,和她一起做飯,做家務,聽音樂,看書,種花,賞草。美好的事情很多,婚姻需要經營,也要學習,日子總會更好的,祝你性福,幸福!


毫無理由地愛


今天,我慎重的告訴男人和女人:

人,為什麼要結婚?目的只有兩個,一是解決男女生理需求;二是解決傳宗接代。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目的。

至於男女不履行夫妻義務,也就不存在夫妻關係啦!不管是男人或者是女人,必須離婚!

假若不是如此,結什麼婚呀!

當今社會,很多男人和女人,完全是缺乏“三觀”,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要求對方,尤其是女人那點小心眼,把整個家庭搞得汙煙障氣。

男人,你也不要高高在上,你那點“多吃多佔”的心理,路人皆知,吃著碗裡著鍋裡,早被女人看在眼裡。

在公平的社會里,婚姻必須互相尊重,否則,離婚是首選!

男女朋友們:不要自作聰明啦!



Duxiangli


女方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有兩個重點,一個是不離婚,一個是不盡夫妻義務。要想找到問題的解決辦法,就得先弄清不離婚和不盡夫妻義務的根源。只有弄清了緣由才能有的放矢,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為什麼不離婚?

不離婚,一種情況是心裡沒有離婚的準備,只是兩人產生了矛盾,各自在堅持自己的所謂尊嚴,不肯讓步而冷戰;另一種情況是,己做好了離婚的打算,因某些顧慮不願自己先提出,是在等對方說話。

為什麼不盡夫妻義務?

不盡夫妻義務,肯定是雙方感情出現了危機。它與上一個問題有必然的聯糸,是上一個疑問的進一步拓展。為何不離婚的問題解決好,這個問題基本上也就解決了。

因此,不進夫妻義務,不外乎兩點,一是冷戰的形式,二是拖字戰術,等待時機。

問題的分析和解決:

1、對於雙方還有感情,只是都不願先讓步的情況,首先要調整心態要知道相持不下的對峙,會使矛盾越來越大,長久地堅持會消耗掉原存的感情熱度,會使感情降到冰點。

夫妻問題丶家庭矛盾不是什麼尖銳的、不可調和的敵我矛盾。誰先讓步也不是就是怕對方,更談不上沒面子。相反,誰先讓步說明更懂事、胸襟更寬,更懂得珍惜和擔當。

一方先說話,先給對方以熱情,對方也就會順勢乘梯而下報以回敬,昔日的恩怨很快煙消雲散。夫妻關係好了,心裡不彆扭啦,氣順了,幹事兒有熱情了,自然也就盡夫妻義務啦。

2、對於雙方己形同路人,沒有感情的,一味地拖,解決不了問題,只會對雙方的傷害更深。

對立的行為不僅雙方受傷,還使家庭其他成員跟住連帶受到傷害,使家庭物質生活降低,耽誤各自的青春年華,影響幹事創業的熱情。真正沒了感情,就要果斷分開,立即止損。

緣分盡了,和好無望,誰見誰如若見到了仇人,共住一個屋簷下,心裡是一種煎熬。坐下來冷靜的協商好合好散,各走各的路,各找名的幸福,人盡其才,個顯神通,未必不是好事。

夫妻之間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充分信任,不忘結婚時的初衷,關愛對方,不自以為是,以家為重,婚姻才能行穩致遠。








生活中的點滴記事


首先,要了解不盡夫妻生活義務的一方是否存在生理或者心理疾病。性冷淡是一種疾病。女性有婦科炎症、陰道炎等疾病,會導致夫妻生活障礙,並且無法達到性高潮,會漸漸對夫妻生活失去興趣。可以去醫院進行治療。

第二,是否因為夫妻關係不和諧,產生心理障礙,使女方不想過夫妻生活,這方面的問題需要夫妻進行有效溝通並且做出一些浪漫的事情增進夫妻感情,如果確有必要,也可以去心理門診就診。

第三,如果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那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無性婚姻法院是能夠判決離婚的。

結合題主的情況,女方不同意離婚,可能感情並未破裂,考慮存在疾病,應該積極治療。


青島夏律師9531


現在這樣的情況很多。

“酒肉的朋友,柴米的夫妻”。兩個人結合在一起組織家庭之後,特別是有了子女之後,家庭的負擔越來越重,矛盾越來越多,處理的不好,日子就很難過下去,有的女人受不了這種生活,乾脆就離家出走。

出走的女人在外面打工,或者在外面胡鬧,不履行夫妻義務,不承擔家庭責任,也不離婚,就這樣拖著。

時間久了,她們在外面碰到了一個心儀的男人,很有可能就拋棄原來的家庭,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在外面不順利,掙扎過一段時間之後還是要回歸家庭的。


這樣女人的所作所為,苦了男人和孩子。如果男人認為自己有把握能夠再找一個,就早一點與自己的妻子有個了斷。勸妻子回來,如果不回來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樣不負責任的女人,人民法院是不會支持的,如果打官司,男人準贏。

如果男人感到無所謂,還能夠熬下去,那就聽從命運的安排,也許妻子就此拜拜,也許她還能夠跑回來。到時候以前的事情就不要重提,眼不見為淨,過好眼下的生活,糊里糊塗過一輩子就行了。

人生就是這樣子,特別是普通人,命運擺在自己的前面,有時候別無選擇。


張望鹽井


女方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這個問題不能單怪女方,有很多時候是男方的責任。要知道女人比男人更感性、更敏感,也更加的多愁善感,情緒極易到受內在和外在的各種因素的影響。

而所謂的“夫妻義務”是要建立在心情舒暢之上的,當一個女人長期的生活在煩惱、抑鬱、痛苦、疾患、疲憊、貧窮、飢餓、不安、暴力和恐懼的狀態下,男人還要求她來履行“夫妻義務”,這無疑於是“殺雞取卵”,強人所難。

  • 單就“女方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這個問題來看,此舉如果是長期存在,在剔除掉以上所說別的因素以外,大致存在著如下情況:
  1. 女方對男方的感情己經死亡,但為了孩子、個人聲譽,並出於自己經濟能力欠缺的考慮,所以,甘願維持現狀,保持夫妻之名,但也不能排除女方心中己有他人。
  2. 男方有出軌或其它女方無法忍受的行為,出於報復心理,為不讓男方達到另娶她人或實現別的目的,便用“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的方式,賭上自己後半生的幸福來“套牢”男方。
  • 可想而知,如果男女年齡不大,卻長期出現“女方不離婚也不履行夫妻義務”的情況,基本上可以說雙方愛情己經“死亡”。

對於這樣己經“死亡”婚姻,雙方應該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談一談各自的想法,與其綁在一起彼此痛苦,還不如早日分手,各尋幸福。

但是,畢竟曾經夫妻一場,既使沒了情還應有點義,人生苦短,沒有太多的時間再去彼此傷害。所以,屆時應多為對方想一想,安排好各自的生活。如確實無法離婚,那只有考慮重塑感情的可能;或是維持現狀,互不干涉,和平相處。


瞧你弄啥哩


不知道這個問題問的夫妻不盡義務是指哪種?《婚姻法》中規定,夫妻的義務有很多種。其中最主要的一種就是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

兩個人既然結婚了,成為夫妻就應當承擔夫妻的責任和義務,對對方不離不棄。夫妻之間不離婚是一個好事,不離婚說明感情尚在,夫妻組合成為家庭仍是最好的方式。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有了第三者,但是卻不願意離婚,對自己的配偶整天不冷不熱的,甚至於拒絕承擔夫妻相互扶助的義務,置對方的死活於不顧。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對方不想離婚,又想拋棄另一方的。當另一方生病或者沒有生活能力的時候,就可以起訴對方遺棄或者承擔扶助義務。至少應該付必要的扶助費,這是少不了的。

所以說當發現對方不想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的時候,可以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依法維權。

法重情深


鑫旭在線


此題有趣,女方不願離婚,還有一點希望,證明她不是正日把離婚掛在口裡落實在行動上的人,也比較傳統,這一點你應和她好好談談,女人都有虛榮心,態度要好,別動不動就發火,再說夫妻之間鬧矛盾總是會打冷戰,都想讓對方服軟,如果你錯了認個錯也沒什麼大不了。就可以劃干戈為玉帛了。

另外不盡夫妻義務,說白了就是性上問題,那個女人願意在打冷戰時和你做那事,何況你還不服軟,硬起三股筋,強行能嗎?所以解決我上述說的情況不是就園滿了。這只是我的拙見,也可能和你談的情況有出入,自思量吧。


悟空老頑童


很感動回答你的問題,建議如下:

1.先與對方長談交心並攤牌,告訴她我給你最後的機會,希望她盡萬分之一努力有所改善,如果不改變,告訴她我的奉獻、理解、包容、遷就、尊重、責任不是來換三分的(分睡、分洗、分食),如果繼續三分,“我想離婚”。並給她一個月時間考慮再回答,半年時間等待,如果對方固執己見,我行我素。

2.再長談一次,希望對方改善,如果對方仍固執己見,不肯讓步,拿出寫好離婚協議書《協議書包括對財產(房車存款)進行分割,對孩子的歸屬,包括孩子的撫養費(支付金額,支付方式)》讓對方簽字劃押,如果對方拒絕簽字劃押,才不得已到法院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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