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交警獲全省綠色出行宣傳 “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殊榮

2020年2月28日,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總工會聯合下發表彰通報:攀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榮獲2019年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週活動“成績突出集體”,交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王富春,宣法科科長嚴雪華榮獲 “成績突出個人”。

攀枝花交警獲全省綠色出行宣傳 “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殊榮

王富春支隊長走進電臺倡議綠色出行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廳交警總隊宣法處的精心指導下,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紮實開展了以“公交優先,綠色出行”為主題,以“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為主線,以“七進”宣傳為載體的“公交優先,綠色出行,共享藍天白雲”系列宣傳活動。

攀枝花交警獲全省綠色出行宣傳 “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殊榮

攀枝花交警開展公交優先宣傳活動

活動期間,攀枝花公安交警借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之東風,發動全市200餘名文明交通志願者和全市交通民警、輔警,大力倡導公交優先、綠色出行,組織開展了“文明交通勸導志願服務”活動,在全市形成了一道靚麗的風景線。組織開展了“禮讓斑馬線,我為你點贊”、“車讓人、人守規”、“共創全國文明城,建設美麗攀枝花”等系列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倡導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綠色出行,倡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健步走等活動。圍繞綠色出行元素,展現綠色出行文化,引導社會各界優先選擇公共交通方式,倡導“購車族”購置低排放、低油耗、低汙染的汽車或者新能源車,把綠色交通理念作為現代城市文明交通理念,鼓勵廣大交通參與者採用既節約能源、改善城市空氣質量、緩解交通壓力、提高效能,又益於健康的出行方式,使文明出行、低碳綠色出行成為人們的共識和首選,在全社會形成崇尚節儉,厲行節約,綠色出行,低碳工作和低碳生活的良好風氣。為打造“公交優先 綠色出行”的濃厚宣傳氛圍。交警支隊圍繞“我眼中的綠色出行”、“綠色出行從我做起”、“我為綠色出行提建議”等多項內容,利用本土媒體開闢《攀枝花交警視界》、《交警E空間》等專欄,形成濃厚的宣傳氛圍,為綠色出行成為群眾的生活習慣打下了意識基礎。

攀枝花交警獲全省綠色出行宣傳 “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殊榮

攀枝花交警綠色出行宣傳進校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