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老師利用職務之便賣產品你如何看待?

恆甜甜


首先說說副業,如果賣的東西和學生學習無關,比如一些生活用品之類的,不能算原則上問題,就像普通網友一樣處理,家長可以選擇退群,這不是什麼大事,如果涉及到學習資料之類的,就踩紅線了,家長怎麼對待都屬於合適的。

第二,疫情教學視頻問題,我覺得非常正常,老師這樣的做法非常合適,大部分老師都不會預料到會有在家直播課的經歷,設備不行,家庭環境不夠安靜,等等因素,網絡課程已經非常發達,網上名師就不是老師了嗎?往往是更優秀的老師,家長這時候要做的不是抱怨,而是和孩子一起學習,這段時間也是拉開差距和被拉開差距的一段時間,疫情期間,家長的付出大於孩子的自律大於老師,這是一次對於家庭教育的考驗。


愛練字的嘟嚕嚕


疫情期間老師利用職務之便賣產品你如何看待?

家長,請擺正你的位置,你沒有資格對別人的生活說三道四!

首先對“利用職務之便”做一下界定,應該有一個清晰的認識。

在疫情期間,有老師利用職務之便賣東西,她怎麼利用職務之便賣東西了?是不是必須要求家長買,是不是不買不行?是不是對於不買的家長採取了措施?想要說明老師利用職務之便賣東西,那麼就必須說清楚,她利用職務之便的證據,這樣才能說明問題!而不是僅僅因為人家是老師,就說人家利用職務之便了。


老師和家長維繫在孩子的基礎之上的,沒有孩子的存在,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家長和老師都不會和老師再有聯繫。確實有老師和家長通過孩子交了朋友,但很少!

除卻孩子這一層關係,那麼你會對一個陌生人或者僅僅認識的人,對她是不是買東西指指點點嗎?對她職業以外的事情評頭論足嗎?

決不能!

老師也是人,也需要生活,也需要掙錢養家,也需要給孩子儘可能提供好得物質條件。


我認識的一個同行,也曾經買過衣服,女裝,每天深夜的時候,總會在朋友圈裡發一兩則廣告,我問她:做微商了?她說:業餘時間做做,掙的錢不夠花的呀!確實,我知道她還沒有落實編制,工資還比較低,現在的年輕人花銷比較大,如果不想法增加點收入,是絕對不夠花的。她的這種行為絕對不會比現在的啃老族高尚的多吧。

我的另一個同行,在一家幼兒園工作,放長假了,收入銳減,年前對象開了一個洗車行,因為疫情期間,也沒有生意。兩個人剛結婚不久,新買了房子,每個月光月供就得五六千塊,放假已經兩三個月了,於是他們也做起了微商,沒辦法,人總得先生活下去吧。

對於老師做微商,賣東西。我認為大可不必大驚小怪,動不動就說人家利用職務之便,只要不存在強買強賣,與職業沒有任何的權利,就不應該說三道四。因為每個人除了職業以外,還有生活,每個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

至於你所說的上完課就是放視頻,這個必須首先把事實搞清楚,把教育局的要求和老師的做法進行對照甄別。看看是不是違反了有關規定。

當然,你說這個老師上網課就是播放視頻,這個視頻是哪裡來的?有的地方網課就是從網上觀看視頻,然後完成一點老師佈置的作業而已。這些視頻都是事先錄製好的,由當地的有名的老師錄製。效果還不錯,起碼講的比一般的老師好很多。當然,如果本地要求老師上網課,這老師一直從網上搜集一些亂七八糟的播放,不繫統,沒有條理。與本地教育部門的要求不相符合,那麼完全可以和老師交流一下的。

家長可以對老師的工作方面的不足可以提出,但別牽扯到別人的生活,因為每一個人的生活都應該被尊重,我們沒有資格對人家的生活說三道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