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月三”、清明节期间禁止举行聚集性扫墓祭拜活动的通告(第八号)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及《百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三月三”、清明节期间禁止举行聚集性扫墓祭拜活动的通告》(百新冠防指〔2020〕6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禁止聚集性扫墓祭拜。

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含“三月三”、清明节)禁止举行聚集性扫墓祭拜活动,继续暂停平果县天福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的祭扫服务,以及集中祭拜、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安葬等群体性活动,待疫情解除后,再另行通知开放祭扫时间。严格服从平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管理规定,严禁扎堆聚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实行绿色文明安全祭扫。

全国殡葬系统已启用“互联网+殡葬服务”云平台祭奠模式,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民政部设立的【全球生命纪念馆】公众号进入“百色平果天福殡仪馆”实行居家追思、小规模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缅怀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以绿色祭奠弘扬文明新风。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在“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广大群众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到人流密集和大型公共场所活动。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祭扫、聚会聚餐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积极劝导境外或外地人员暂缓返回祭祖探亲,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当前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禁止聚集性扫墓祭拜活动并非遗忘传统、淡薄人情,而是保护家人健康、弘扬新风的表现,更是对故人的最好告慰。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对扰乱社会秩序和拒不执行疫情管控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


平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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