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凌晨,
濟南南山公安分局仲宮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
有人酒後爬到10多米電線杆上,
請求救助。
接到報警後,南山分局仲宮派出所迅速出警。
在現場,民警發現劉某(男,41歲,劉家峪村人)正坐在電線杆上,情況非常危險。
民警立刻請電工對電線杆進行停電處理,同時聯繫120救護車以及應急救援人員共同參與救援。
民警瞭解到,劉某因酒後與他人發生糾紛,劉某為發洩情緒,竟然爬到電線槓上要挾恐嚇對方。期間,劉某接著酒勁竟然多次沿電線在多根電線杆上爬行,情況非常危險。
民警及劉某家人不停與劉某溝通,對劉某進行勸解。最終,經過3個多小時的耐心勸阻,劉某從電線杆上下來。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約束至酒醒。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3月23日,南山公安分局對劉某處以治安拘留12天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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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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