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困難群眾部分補貼“提標”

3月23日,記者從益陽民政部門瞭解到,為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步提高,確保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國家扶貧標準,日前我市民政、財政、扶貧、殘聯等4部門聯合行文,調整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及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全市近18萬人將從中受益。

根據新的標準,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由500元/月提高到52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由3720元/年(310元/月)提高到4020元/年(335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相應提高。在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中,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指導標準由650元/月提高到676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指導標準由4836元/年提高到5226元/年。此外,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也有相應提高,全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指導標準從60元/月提高到65元/月。

據瞭解,新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各縣(區、市)將認真做好低保、特困人員等社會救助標準的調整和資金撥付工作,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及財力狀況,適當考慮物價上漲因素,確定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不得低於全市城鄉低保指導標準。(益陽日報 謝輝 通訊員 曾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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