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在参加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时没有得到足额安置补偿
金的企业职工,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偿,为尽快完成此项工作,使受益职工早日得到补
偿,特发此公告。
补偿范围:
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原经委)所属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含整合到厂办大集体参改的二轻系统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企改制漏改参加厂办大集体改制的职工)
一、补偿项目:
1、职工解除身份补偿金(应企业补偿而未补偿部分)
2、2005年前社保缴费(职工替企业承担部分)
3、1994年-2005年间老退休职工个人承担企业缴费部分。
4、1-6级工伤人员伤残补贴。
申领办法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自本公告发布后,符合申领条件的职工,携带所需材料或证件,到德惠市工业国
有资产经营公司申报,申报地点:东十道街一路车终点站。
1、参改职工申领经济补偿应提供的材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2)、德惠市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将联系电话填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1994年-2005年未参改个人缴费退休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将联系电话填写在复印件空白处)
(2)、退休职工社区联系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3)、德惠市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3、2005年前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将联系电话填写在复印件空白处)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式两份
(3)、2005年前社保个人缴费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4)、德惠市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领工伤补贴的应提供的材料
1-6级因工负伤的伤残证明。
此次登记工作自2020年3月20日开始,至4月20日结東(在此期间周六周日不
休息)
特此公告
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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