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曝光5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案例

按“五大曝光”行动要求,现公布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酒后拒驾”意识,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主动抵制、劝阻、举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


黑河:曝光5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案例


2020年3月17日12时30分许,苏某某驾驶黄白色燃油四轮从小乌斯力村驶出,沿G331国道途经瑷珲镇往西岗子方向,行驶至G331国道3338公里处时被合作区大队民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检测,酒精检测值为185mg/100ml,血液检测报告数值197.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苏某某处以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的处罚。

案例二

黑河:曝光5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案例

2020年3月20日晚20时许,臧某某在商贸附近朋友家饮酒后,驾驶车号为黑NZ78**小型轿车送朋友回家,由商贸附近往铁西市场方向行驶,在龙源路铁西附近被民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检测,酒精检测值为32.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臧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黑河:曝光5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案例

2020年3月21日20时40分许,牛某驾驶黑AM59**宝马牌小型越野客车从惠民小区驶出,前往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方向,行驶至龙源路黑龙大厦附近时被合作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检测,酒精检测值为47.5 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牛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黑河:曝光5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案例

2020年3月22日19时30分许,宋某某驾驶黑LMV6**福特小型轿车前往大公馆小区,在小区门口与对向车辆发生矛盾,民警赶到现场对宋某某进行简易酒精测试并将其传唤至大队接受询问。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检测,宋某某酒精检测值69.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宋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

黑河:曝光5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案例

2020年3月18日20时05分许,隋某某驾驶黑FH53**本田小型轿车前往八一小区,沿中央东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中央东大街与环城南路路口时被交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检测,酒精检测值72.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隋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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