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监管 西安印发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等《管理办法》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杨耀青)市国资委近日印发《西安市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西安市市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旨在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企业战略构建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控制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加强市属企业财务监管,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状况,规范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工作。

根据《西安市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企业是全面预算管理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全面预算的编制、报告、审批、执行、调整、监督和考核工作。企业不按规定上报全面预算报告,或执行未经批准的全面预算报告,由市国资委责令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根据《西安市市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由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市国资委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资料构成。在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以及严重故意漏报、瞒报,尚不构成犯罪嫌疑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