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拿到天使投之后,用掉了一半的投资,投资人要撤资怎么办?

苏中山


一般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剩下的资金不到位经常会发生,但是要求把之前的投资进行撤资,至少在天使轮,我还没有听谁说遇到这样的情况。

法律层面

从法律层面来讲,主要看当时的签订的投资协议,如果投资协议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继续执行。

如果被投方确实有出现了违背投资协议内的一些情况,比如提供了虚假的信息,或者有签订了对赌条款,最终没有达到承诺的要求,投资方也有权利要求撤资。

如果还没有签订投资协议,但是已经做了工商变更,投资方作为其中一个股东出现在公司的股东列表中,那么投资方也没有权利要求撤资。

创业层面

不过我们更多的还是应该关注创业过程中运营层面的问题,在天使轮投资,一般不会那么严格,在VC、PE这样的机构进入后,会对法律层面的问题要求特别严格。

但是在天使轮的时候,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创业者也应该反省下是什么原因。一定有一个原因导致了这种情况出现。

到底是投资人不专业,还是投资人对创业公司感到失望了?

就算这个资金最终没有被天使投资人撤回,对于创业公司来说也是非常麻烦的。因为在后期的融资中,很多关键问题都要跟天使投资人进行沟通。甚至后续的融资还得靠天使投资人说点好话。

你想一下,如果你在融A轮的时候,发现天使轮的投资人跟创业团队关系这么紧张,别人还敢投吗?而且还有可能涉及到股权纠纷,那就更麻烦了。

跟投资人沟通和商量

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是需要跟投资人进行沟通,和平的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投资人还是坚持撤资的话,你手上钱没有用,那么就让他退出,或者进行股转债。

如果你手上的钱已经用完了,那么就跟投资人如实说清楚,等公司找到新的投资人,再将他的资金退出。

如果遇到的是有名气一点的投资人,更不要发生纠纷,除非你以后都不想融资了。


小渔的创业信条


签了TS,不签投资协议

有的投资人,与创业者签了TS(Term Sheet,投资条款清单),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而你应该知道在与投资人在签TS的时候,都会有个排他期,比如说30天、60天、90天、甚至120天。在排他期里,投资人要求创业者不能再向其他他投资方融资,不能与其他投资方签TS。据说现在有30%左右的项目,在签了TS以后,就没有然后了。创业者拿到了TS,满怀期望的等待签投资协议。结果等了30天、45天,投资人以各种理由没有签投资协议。创业者丧失了这段时间的融资机会,有时错过了融资黄金期,往往耽误了项目的发展。

不付投资款

投资人签了投资条款,对创业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双方也签署了投资协议,但是投资人就是不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款。投资人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付投资款,这些理由又让创业者拿投资人没有办法,感觉无能为力。

过桥资金不到位

投资条款签了,按照约定的方案,投资人要先付一笔“过桥资金”过来,创业者签了借款协议,也签了担保协议,但是过桥的资金迟迟不到位。投资人最后却说,因为基金的LP出了问题,这个钱到不了位了,给创业者造成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损失更大。

撤回投资款

前面的事情都做了,TS也签了,投资协议签了,投资款也付了。过了一段时间投资者告诉创业者这个项目他不投了,要求把投资款撤回来。

以上四种情形有律创业服务都遇到过。投资人违约了,不想履行投资条款或者投资协议了,这会给创业者造成巨大的麻烦,甚至导致创业者的项目失败。

如何防止投资人违约?这是创业者首先应该想的预防问题,投资人违约怎么处理?其实是一个救济措施问题。从有律创业的经验来看,我认为,预防的价值要远大于救济的价值。如果创业者能够采取一些方式和方法,预防投资人出现违约,就比投资人出现违约后,再去解决要好的多,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好、项目失败的成本都会小很多。

今天我将根据那四种投资人违约情形,来与大家分享有律创业的经验和做法。

第一种情况,签了投资条款,不签投资协议。

首先,创业者要尽可能的把投资条款里面的排他期缩短,因为有的投资人要求60天、90天甚至在120天之内都不能与其他投资人进行接触。创业者要把这个时间尽可能的缩短,比如说缩短到三十天之内。这是首先要做的事情。

其次,既然有的投资人不是那么厚道,创业者在签投资条款的同时,也可以私下里与其他投资方接触。条款里只是说创业者不能再与其他投资方同时签投资条款。但没有约束不可以与其他投资方接触。通过这样一种方式,防止签了投资条款的投资人不投资的时候,创业者能有其他的投资人可供选择。

当然有的小伙伴会说:是不是可以在投资条款里面约定一个违约责任呢?我认为这个其实是很难做到的。因为现实情况下,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是不对等的关系。如果创业者设定这样一个违约责任在里面,投资人很可能就不与创业者签这个投资条款了。而且投资条款通常有约定,如果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除了违约责任,其他内容投资人对公司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邀约或者承诺。

第二种情况,签了投资协议,投资人不付款。

首先,投资协议里面要尽可能的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而且付款的时间要尽量的在工商变更之前完成。至少要做到投资人付一定比例的投资款以后,我们再进行工商变更,而不要先做的工商变更再付投资款。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投资人不付款,创业者不但会出现拿不到投资款,而且我们在工商变更完了以后,再往回变更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其次,创业者在签投资协议之前,要与投资人详细的了解投资的流程,包括尽调的时间,打投资款的时间,工商变更的时间等。虽然投资人最终未必会严格按照这个口头的说法去做,但是这越发要求创业者要预防在先。

还有就是如果有可能,创业者可以在投资协议里约定,投资人不付款或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虽然这做起来也比较难,但是创业者尽力去争取还是有希望的。

第三种情况,签了过桥协议,过桥资金不到位。

我在以前的股权课程里面讲过什么是过桥资金。过桥资金就是:投资人在正式投资创业者之前,因为创业者着急用钱,投资者可以先借创业者一部分钱,等到投资款到位之后,再把这笔借款还给投资人,这就是所谓的过桥资金。有律创业遇到过这样的项目,过桥借款协议签了,担保的条款也签了,甚至资协议也签了,但是投资人的过桥资金最终不到位,给创业项目造成巨大的麻烦。

怎么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呢?我建议参考第二条签了投资协议不付款这种情况。比如说创业者了解清楚过桥资金到位的流程,创业者在过桥借款协议里面约定过桥资金不到位的违约责任。更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资方的过桥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创业者要有解除与他之间签署投资协议的约定。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约定,创业者就会被不靠谱的投资人拖死。

第四种情况,投资人投资之后要求撤资。

有律创业曾经处理过几个这样的案例,投资人投资的时候兴高采烈,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因为项目发展有问题,又或者投资人的资金出了问题,投资人就要求创业者把投资款撤回,把投资人的股权拿走。而对于创业者来说,项目已经发展了一段时间,因为拿到了融资,已经进行了市场布局,该招的人也招了,该做的渠道也做了,然后投资人把投资款撤掉,就意味着这个项目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条。

那么怎样来预防投资人撤资呢?

第一,如果创业者有比较知名的投资机构可供选择,那么就选择相对知名机构来。因为知名机构通常比较在乎声誉。而刚进入投资圈的某些非专业投资人,对声誉看得没有那么重,同时这些人的资金量也有限,尤其是认识到自己不适合做投资的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会不计后果的要求撤资。

第二,创业者们要尽可能的在投资协议里约定清楚,当投资人出现撤资行为的时候,投资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第三,最重要的一点,也是被广大创业者严重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拿到投资之后,企业一定要规范经营。

你会发现有的项目在投资人要求撤资时,创业者不得不去配合投资人的撤资,并不是因为原来的投资协议约定有问题,而是创业者在拿到融资之后,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没有做到规范,出现了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所以投资人一旦提出撤资,创业者就会陷入被动。

反过来说,如果创业者规范经营,按照公司章程、投资协议、公司法等规范经营,即使投资人出现撤资的要求,创业者也完全可以不理他。因为投资人打官司,也不会胜诉,他就不会强硬撤资。尤其是对那些还准备在投资圈混的投资人,他往往不希望打官司,因为一旦打官司,对投资人他自己的声誉也会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

所以如何防止投资人违约,创业者要做到两点。

第一、规范投资协议。

第二、规范企业经营。

如果能够做到这两点,我相信投资人不会轻易违约。

如果出现了投资人违约,创业者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看文件。看哪些法律文件?无论是你签过的投资条款,还是投资协议,创业者看一看根据投资条款和投资协议,自己是否存在违约,以及是否可以要求投资人履约,甚至追究投资人的违约责任。

第二,看经营。看创业者拿了投资人的钱之后,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如果存在违约、违规甚至违法的情况,看是否严重,投资人如果走法律途径,是否可以解除协议,甚至追究创业者的违约责任或者违法责任。

第三,看投资人。看投资人在这个江湖中的地位,投资的资金状况,投资人的人品,投资机构的特性,由此来判断投资人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投资人是否会走法律途径。

第四,根据三看来判断,创业者与投资人通过协商来解决,还是把投资人的行为曝光,又或者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投资人违约的问题。我曾经接触过一个案例,投资人违约不给钱了,创业者采取了适当曝光的方式,投资人投资到位了。当然这种作法对投资人和创业者的关系会产生“你懂的”的影响。创业者拿到了钱,把项目做好,再进行下一轮融资好了。


郝思俊1


1、双方依据《投资协议》处理,投资是最看重契约精神,依协议处理是首选,当然如果协议里没有约定,参见后面一条。

2、协商解决:只要看投资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如何了

(1)如果作为天使投资人自身确有突发困难不得已抽回自己救急,企业在撤资后影响不伤筋动骨的话,就可以商量退回剩余出资但股权完全转回创业者的交易方案,因为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中途退资的协议条款但事实上违背了投资最初的立约精神。

(2)如果是投资人因为在投资企业后发现企业未入自己投资时令人满意,想要退出止损,那企业创始人可以商量也可以不予理睬,所谓天使投资不确定性风险是天然巨高无比的,作为职业投资人没有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只能商量着来了。

3、说下其实做天使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有数据显示天使投资项目的失败率高达96%以上,快百里挑一的成功率了,所以要么家里有矿要么火眼金睛,当然投资不能靠赌,专业投资的难以保证成功概率何况去赌呢。


彬哥聊医疗


我认为这都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确实有证据证明,你违背了他们的意愿,这也可以理解,在或者确实需要抽会钱,弥补自己的原因。我想只要是能够返回尽量满足,因为本身天使就是高尚的行为,应该感恩这样的伙伴。


农家巧女


公司要上市了,把出资连本带息还给投资人,投资人愿意不?

风险投资不是借款,可实践中混在一起了。环境恶劣加上地位不平等


2手科學家


主要看你们的投资协议里是否有关于撤资的约定,如果没有且你没有违约或过错,则不需理会,毕竟你的股份已经给到他们了;但是,投资人找你协商撤资,还是认真对待他们的意见,看看是否有挽回的可能和原因是什么,或许有妥协的方案可以商定下来。


淘众包


信不过这些玩意,99%是框人的。骗创意、骗技术的一群骗子。宁可把创意和技术烂在肚子里,也不要去当傻瓜!


中华金鼠星


首先要看之前签署的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在天使投资前,一般都在协议中规定了各种事宜,比如如何退出,如何股权转让,如何对赌等等。

当然,协议只是根据当初的条件设定的,现在肯定有了变化,再和投资人谈呗。


企业重塑


还用说,按合同,给予之前约定的一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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