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軌道交通禁止、限制物品或擴容:乘客攜帶超1.6米長物品或禁坐地鐵

鋼珠槍禁止攜帶;超長超大物品長度不得超過1.6米;防曬噴霧單品不得超過500毫升(含)……近日,《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徵求意見稿)對外徵求意見,今後乘客攜帶物品更要仔細了。

2016年12月26日,合肥軌道交通1號線開通運營,這是全省第一條軌道交通線路。在該線路開通前幾天,合肥市交通運輸局和合肥市公安局曾聯合發佈了《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攜帶物品目錄(試行)》。

為維護全市城市軌道交通治安秩序,保障軌道交通運營和乘客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合肥市公安局軌道交通分局發佈了《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徵求意見稿),面向公眾徵求意見。

此前《試行》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中。在管制器具類中,曾明確,“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防衛器等具有一定殺傷力的器具。”此次《徵求意見稿》中,計劃新增一些物品,其中“鋼珠槍”被列入具有一定殺傷力的器具。此次,“活禽、家畜、活體寵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 、其他可能妨礙運營的活體動物”,也被加入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中。一些愛好攜帶寵物出門的市民,可能需要另外尋找交通工具了。

而在限制類限制攜帶物品目錄方面,此次也有了擴充。民用生活生產工具或物品中,計劃新增一個超長超大物品。今後,乘客乘坐軌道交通,攜帶的超長超大物品,“長度不得超過1.6米,體積不得超過0.15立方米或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8米。”

按照《試行》中的規定,含有易燃易爆物質的生活物品也是屬於被限制的。此次《徵求意見稿》則提出,“帶有易燃、易爆標識”的物品今後也計劃被限制。以前,花露水、香水、洗甲水都有限制,今後除了這些之外,新增了防曬噴霧。對於不少女性乘客來說,需要注意了,按照《徵求意見稿》要求,乘客攜帶防曬噴霧單品不得超過500毫升(含)。

從即日起到4月5日,公眾對徵求意見稿有任何意見、建議,可以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郵箱:[email protected];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廬陽區九獅橋路建信大廈五樓合肥市公安局軌道交通分局治安大隊,信封上請註明(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徵求意見),電話:0551-66268061。

記者 方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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