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把小孩子拋棄了等長大了又想認回來,你們還會要這樣父母嗎?

客家人阿峰


如果我被親生父母拋棄了的話,我想我成人之後是不會再要這樣的父母吧,不管是怎樣的原因。

我們暫且先不說什麼原因理由,單單就“拋棄”這個行為,是一個父母隨便做的嗎?既然那樣做了,我想,我會恨他們吧。因為在他們眼裡我可能連一件衣服都不如了。

繼而,我可能會看不起他們吧。因為他們太可憐了,連做父母都不配。這樣的人,怎麼有資格得到別人的原諒呢?

當然了,或許你會說有原因的。這也是絕大多數的情況吧。以前因為一些政策,或者是未婚先生。但既然那樣了,我們何不選擇彼此陌生?既然無緣,往後也不必互相打擾。

如果有人說畢竟是人家生的,恩情在裡面。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養父母的養育之恩呢?那不是重要百倍嗎?

以前聽說過一對夫妻,年輕時在外打工,竟然專職生兒子賣掉。後來因此攢了些錢,便回家做生意當起了老闆。當然,最後還在身邊留了兩個兒子沒賣掉。

但是那兩個孩子都長歪了,沒有任何出息,成了二流子。鄉親們私下都說那是報應。

說是報應了不為過,但也是有原因的。一個能把孩子賣掉的父母,其人品心態會怎麼樣,大家也是可想而知的。要他們把孩子教育好,那肯定不太可能。

至於為什麼不把全部兒子都賣掉?在他們眼裡與人倫道德無關,只是為了留下來防老而已。


家有N寶


敢問,哪一個幸福的家庭願意拋棄自己的孩子,最後孤獨終老,有誰不希望擁有美滿幸福的家庭。

事情往往都事與願違,一場超乎你想像的事故,災難降臨,家庭支離破碎,幸福變成不幸,老人不能盡孝道,孩子不能撫養成棟樑,家裡變的一貧如洗。

年少的孩子心還太柔軟,經不起風經不起浪,需要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父母可能決定把孩子送人,找一個合適的家庭撫養,讓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最後長大成人,父母忍痛割愛怎麼能說不是愛。

孩子年少不能理解,長大後不知父母良苦用心,反而心聲記恨,殊不知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

仁慈的養父母有一顆善良的心養育我,教我識字學會做人的道理,我自當親生父母尊敬孝順,以報在生之恩。

這個世界最大的痛苦就是不能相互理解,大人的世界哪裡有容易的,當我們長大才理解父母的不容易,做子女的哪裡知道,在遠方牽掛你的最多的永遠是你的父母,只是那一份愛被掩蓋的太深,如果你願意一層一層一層地剝開我的心,你會發現你會訝異,你是我最壓抑最深處的秘密。


書評668


如果是我的話,我不會再認他們。

既然他們拋棄了,長大又想認,哪有那麼好的事情,沒有付出就想回報,撿現成的,覺得可能嗎?

我的朋友就是被拋棄的,被養母養大了。長大了,父母又回來認,結婚的時候舉行婚禮,拜父母的時候不讓養母去,想自己上臺,朋友很生氣,雖說是養母,但是畢竟含辛茹苦,視親生一樣養了二十多年。親生母親呢?生了四個女兒,怕丟工作計劃生育查,生完孩子都不要了,還好養母心善撿回來自己養著。

後來因為結婚的時候把親生父母得罪了,親生父母把結婚給的錢又要了回去,兩家關係徹底弄僵了。難道他們心裡沒一點虧欠嗎?

他們只是生,沒有養,感謝他們給了生命,不養能自己長大嗎?沒人管還能活嗎?更何況拋棄自己的人。如果是我,我可能不會恨他們,但是從他們拋棄那刻,就再無瓜葛。


親愛的煬煬


我從小被親生父母拋棄,因為他們想要生兒子!我從小就知道他們是誰,兩家也有聯繫!小的時候,在養父母家被嚴重區別對待,親生父母家是一個心裡安慰,總幻想著某一天親生父母會來接我回去,他們是愛我的,我不是沒爹媽要的野孩子。

長大後發現親生父母更在乎我給他們多少錢,我還在工廠打工時,我給的少了(其實給他們的已是我的全部工資,我只剩車費了),他們開始冷言冷語,各種瞧不起,我在養父母家已經看過太多這樣的白眼了,沒想到他們也來一份。然後我創業了,生活好些了,他們更認為我應該給錢給他們,只要一打電話給我就是要錢!萬分噁心!

現在,我明確告訴他們:我不想跟你們聯繫,更不會給一分錢!你們毀了我的童年,造成了無法治癒的陰影卻還來要錢,那是不負責任不要臉的行為,我有你們這樣的親生父母感到羞恥,以後不要再聯繫我了!

然後放過自己,與自己和解!走自己的路,愛自己!


函谷關


大家好,我是日月竹,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1.天底下沒有一個父母想像拋棄自己的孩子的,可能在當時的時候有難處

2.有的小孩子和父母在外地車站,小的時候走散了父母,父親當時而且找不到小孩子,小孩又不記事,說是被拋棄了

3.就算父母當時把小孩放在一個地方給別人抱養了,當時肯定出了重大事情,所以後來肯定會去找

4.也有夫妻之間不和吵架鬧事,或有一方把小孩給帶出去被吵架的心情搞砸了而忘了小孩,後被路過的人抱養了,

5.最重要的是還有人販子專門偷小孩的,把小孩賣掉,等小孩長大以後,以為是被拋棄了

6.我就說這麼多應該還有好多,總之父母是不會拋棄自己的小孩的,就像老虎再毒也不殺自己的小孩。最後,我的回答結束,謝謝你的提問,評論留言


日月竹


有啊,筆者的一個女同學,父母離婚,生母堅決不要她,父親再婚,繼母又跟父親生了兩個弟弟,對她自然不是特別好,她初中還沒有讀完,繼母就逼她退學,打工掙錢。小時候一提到她的生母她就恨得咬牙切齒,發誓這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她,可是當她長大,生母來找她相認的時候,她立馬就和生母相認了,大概這就是血緣吧,到什麼時候都沒有辦法改變!





用戶相依相隨


有的人的是用童年來治癒一生,有的人是用一生來治癒童年,這句話說的很好。一個從小被父母遺棄的孩子,成長的艱辛可想而知,如果是我,我可能不會和自己的父母相認,畢竟沒有感情基礎,雖說是有血緣關係的人,但是缺失的親情不是一下就能找來的,既然選擇離棄自己的孩子,往後餘生就應該遠遠的看著他幸福,在心裡永遠祝福她就好了,不管孩子知不知道你的存在,在他長大後再去認回,或多或少都會給孩子心裡造成傷害。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辣媽妙妙


正常家庭,離婚率都高的嚇死人,算上那些下半身怪物,多少小孩子被親生爸媽禍害,年輕的時候,只圖痛快,不管不顧,老了想起來小孩子了,憑什麼?

父母給予小孩子生命,不負責丟棄小孩子,小孩子有權做出自己的選擇,但是,給予生命之恩小孩子必須謹記。

小孩子徵得養父母的同意,可以自己選擇是否贍養生身爸媽,身上流淌著生身爸媽的血,絕對沒辦法改變。

換位思考一下,若是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生病,需要生身爸媽幫助,相信身生爸媽知道後,會傾囊相助,血濃於水的道理,白痴都懂。謝謝!祝健康平安!



素素56792842


從法律來說,他們還是你的父母。

從情感來說,你的生父母與你並沒有建立情感聯繫。

對你而言,其實是個陌生人。

並且拋棄了孩子已經說明了他們不是合格的監護人。

所以最終的答案應該是,對你而言,家人是什麼?

是血緣關係嗎?還是情感聯繫?

我是偏向後者。


粉紅跳蚤


我覺得我不會要,但我會去看他給他經濟上的幫助,其實個人認為如果是自己親手丟棄或者送人的父母,或者是重男輕女,或者家裡窮養不起,或者未婚先孕迫於無奈,不管出於什麼樣的原因都應該不會被原諒。如果有苦衷你可以選擇不生,但生了就不要拋棄,孩子是父母愛的結晶既然為這個男人生孩子,就應該是喜歡他,既然喜歡他為什麼又要拋棄你們的孩子,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你拋棄了第一個難道你能拋棄所有嗎?當初拋棄了等孩子長大了又想認回來,或許孩子過得很好而你過得不好想讓孩子為你養老,或者你過得很好孩子過得不好,你覺得愧疚想補償他。不管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得看孩子需不需要願不願意,如果是後者或許情有可原,如果前者只能說你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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