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網報道:非法“翻牆”境外網站被查處

今日偶然看到年初和年底的兩條新聞,引用一句流行網絡術語來說,就是”嚇死寶寶了“!以前經常有人詢問的“翻牆是否違法”這一問題,現在有了明確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作為守法公民,本人決定以後永遠不翻牆,只從合法的渠道獲取新聞,比如央視和人民日報、環球時報等!

年初的新聞:

首例!廣東警方對“翻牆”上網者重罰!2019-01-08 16:37https://www.sohu.com/a/287709354_99893520


根據廣東公安執法信息公開平臺顯示,2019 年廣東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大隊開出了第一張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的信息顯示,韶關市一位網民因 " 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 而被 " 處以警告並處罰款壹仟元 ",這可能是首例因網民翻牆而被處罰的案例。

莆田網報道:非法“翻牆”境外網站被查處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截圖顯示,30 歲的朱雲楓因自 2018 年 8 月至 12 月,使用自己的手機安裝藍燈(Lantern Pro)翻牆軟件 APP,連接自己的寬帶進行翻牆上網而被罰款 1000 元,其最近一週的登陸次數為 487 次。

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十四條。條例顯示: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有網友發現,違法吸毒(右)被處以的罰款金額比翻牆(左)來得低。(圖擷取自廣東公安執法信息公開平臺)

莆田網報道:非法“翻牆”境外網站被查處

另一名重慶市的黃姓網友,近日也因“翻牆”被當地警方傳喚。

莆田網報道:非法“翻牆”境外網站被查處


根據2016年7月27日起施行的《重慶市公安機關網絡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接入網絡未通過互聯網絡接入國際聯網;未經許可從事國際聯網經營業務;未經批准擅自進行國際聯網;未通過接入網絡進行國際聯網;未經接入單位同意接入接入網絡;未辦理登記手續接入接入網絡。


處罰措施:不以盈利為目的,初次實施上述違法行為,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


以盈利為目的實施上述違法行為,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同時沒收違法所得;以盈利為目的實施上述違法行為,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對個人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沒收違法所得;以盈利為目的實施上述違法行為,違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或責令停止聯網後繼續實施違法行為的,責令其停止聯網,處以警告,並處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款,同時沒收違法所得。


年末的新聞:

非法“翻牆”境外網站被查處2019-12-09 16:03 莆田網http://www.ptxw.com/news/xw/fzzx/201912/t20191209_239736.htm  莆田網訊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逾越紅線也會受到法律查處。近日,仙遊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查處一起非法“翻牆”境外網站的案件。  經查,2019年11月期間,違法當事人林某通過手機非法下載翻牆軟件APP,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並訪問國外網站。  因違法當事人林某不以盈利為目的,且初次實施上述違法行為,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十四條之規定,對林某處以行政警告處罰,並責令其立即停止聯網。(今報記者 唐偉 通訊員 蔡俊金 嚴曉星)


結論:使用軟件登錄國際互聯網(俗稱翻牆)已經被明確確定是違法行為,會受到法律懲處,各位朋友不可以再有僥倖心理。實際上,獲取新聞來源的渠道很多,比如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環球時報、新華社、求是雜誌等。從這些渠道獲得的新聞才是真實確鑿、不帶任何摻假的新聞,這些新聞媒體遍佈全世界,他們會採集豐富的全球消息,經過精心編輯後,完美呈現給中國人民。多看這些新聞,必然會清氣上升、濁氣下降,渾身充滿正能量,而且會象打了雞血一樣幸福感滿滿,而經常翻牆瀏覽海外新聞,則會受到西方謠言的影響,從而牢騷不斷,滿腹怨言,對自己的身心帶來危害,會對社會帶來危害!愛國愛黨愛人民是每一箇中國人的應有之義,在國際局勢錯綜複雜的今天,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必須提高警惕,不要相信西方國家所謂”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謊言,防止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國家對中國人民幸福生活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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