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橋法院“雲宣判”一起危險駕駛案

3月18日,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應用“雲上法庭”系統,實現多人多地視頻連線,開庭審理宣判一起危險駕駛案。

該案在前期審理中查明,被告人林某酒後駕駛小型轎車在信陽市羊山新區新六大街與張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追尾事故,造成車輛受損。案發後,林某與張某自行達成賠償協議,張某對林某行為表示諒解。

這次“雲宣判”,由平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楊雲中擔任審判長,與2名人民陪審員共同宣判。通過審判法庭與檢察院、辯護人、被告人多地遠程連線和音視頻交互傳輸方式對案件進行公開宣判,疫情防控改變了法院的宣判方式,但“雲宣判”的過程卻一如往常,嚴謹有序。宣判時,參與訴訟的全體人員起立,審判長楊雲中宣讀判決書,被告人林某被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平橋法院“雲宣判”一起危險駕駛案


平橋法院“雲宣判”一起危險駕駛案

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為確保了審判工作的不停歇、不缺位,利用“雲間”網絡成為法院訴訟活動聯繫各方的橋樑。下一步,平橋法院將繼續依託信息化手段,用“雲法庭”提高審判效率,用“雲審判”懲治犯罪“不離線”,為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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