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男子冒充警察和十名女子“談戀愛” 騙財騙色獲刑六年

遼寧瀋陽男子孫某曾有多次犯罪前科。其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偽造了警官證冒充人民警察到處招搖撞騙。在5年時間裡,孫某先後以假冒警察身份和十名女子談戀愛,對她們騙財騙色。2020年3月從法院獲悉,孫某最終因招搖撞騙罪被判刑6年。

孫某是遼寧瀋陽人。他曾經因詐騙、敲詐勒索先後四次被判刑。

刑滿釋放後的孫某仍然不思悔改。他偽造了警官證,通過手機交友軟件在網上冒充人民警察,到處與異性交友。隨後開始騙財騙色。

孫某的招搖撞騙持續時間長達五年。他以偽造的“人民警察”身份,先後和女子劉某、張某、李某等人發生過性關係。他還稱可以幫這些被騙女子索要欠款、安排工作、辦理養老保險,甚至承諾可以幫助她們的親屬辦理減刑...以這些理由騙取她們的錢財。

其中,女子王某被孫某欺騙後,在瀋陽市瀋河區家中和孫某以男女朋友關係同居多年,期間被孫某詐騙了20多萬元。到被抓獲時為止,孫某已經先後詐騙十名女子,詐騙金額高達數十萬元。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孫某冒充人民警察身份,以處男女朋友名義取得對方信任,多次玩弄異性並騙取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應從重處罰。孫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不思悔改再犯新罪,可酌情從重處罰。

近日,法院判處孫某有期徒刑六年。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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