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秣陵镇部分路段实施禁止停车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秣陵镇镇区道路通行能力,改善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项城市交警大队入驻秣陵镇开展交通整治工作,决定在以下路段采取禁止停车的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和时间:
1、217省道,幸福小区至养和医院路段柏油路内,早6点至晚8点禁止停车。
2、106国道,十八里沟至王营桥路段柏油路内,全天禁止停车。
二、禁停车辆:
禁止停放一切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三、办公地点:
项城市交警大队秣陵中队办公地点位于秣陵镇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四、自2020年3月23日起,项城市交警大队将对在以上路段违反禁令标志停放的车辆,通过违停抓拍设备取证,录入公安交通违法管理系统,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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